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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当局正式对东北石油前高管提出欺诈及不实陈述指控

最新法律案例及资讯 » 2013年6月2日

法佑网 Staff Legal Analyst 报道

 2013年5月28日消息,美国司法部、华盛顿特区地检署、联邦调查局(FBI)与国税局(IRS)于日前联合宣布,对在美上市的中概股公司东北石油(CNEP)的前总裁王洪军(音,Wang Hongjun)与前副总裁姜超(音,Jiang Chao)提出刑事指控,称被告在公开招股中作出不实陈述,欺诈投资人,并挪用了公司大笔资产。

 现年41岁的王洪军与32岁的姜超均为中国公民,各自在美国加州及纽约有住所,5月23日的诉状指二人犯有共谋电讯欺诈及四项证券欺诈罪,每项罪名最高刑为25年,姜超另被指控两项对SEC不实陈述罪名,每项罪名的最高刑为5年,该份诉状已于28日公布。

 诉状提到王洪军在2009年至2010年担任东北石油总裁及董事会主席,姜超在2008年至2011年左右担任公司融资及财务副总裁;王、姜二人在2009年的招股中告诉投资人,将用招股募集的资金偿还公司之前所欠债务,但实际上暗中将126万美元汇至亲属名下,其中96万美元汇至姜超父亲的名下,30万美元汇至王洪军妻子的名下,被用于在加州购置房产、珠宝和奔驰车。

 诉状还提到姜超对SEC就上述资金的用途做了不实陈述,姜超谎称他的家人没有从东北石油处收到过任何超过500美元的资产,但实际上将96万美元从公司账户中转至父亲名下,同时也隐瞒了资金的用途。

 SEC之前已对王、姜等人提起了民事诉讼(点此查看报道),王的妻母与姜父均在被告之列。SEC提到东北石油在2009年12月市值为2.58亿美元,每股以9.25美元发行;但如今被摘牌后市值已不足800万美元,场外交易价仅为22美分;现请求法庭裁定被告交出非法所得,对其罚款和下达禁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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