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佑网Staff Legal Analyst 报道
2012年1月21日消息,昔日广东民营企业家、百万富翁曾汉林在上世纪九十年代被指控从事巨额欺诈,后举家潜逃至加拿大,被称为“中国十大诈骗通缉犯“之一;但他于2011年被加国政府遣返,成为从该国强制遣返的首名华人,他在2012年初被成都中院判处15年有期徒刑。
现年66岁的曾汉林在加拿大居住了7年后,最终于2011年三月被遣返,因为加拿大当局认定曾在回国后不会遭遇酷刑,因此拒绝其避难请求;成都市中院在2011年11月开始审理曾汉林股权欺诈案,据称该案与一宗失败的并购交易有关。
由于加拿大法律中没有死刑,因此该国禁止将可能在其本国被判处死刑的囚犯引渡回国;但曾汉林未满足这一条件。而远华走私案的赖昌星在中国政府明确做出不判处死刑的保证后,也在去年被加国政府引渡回国。
不过曾汉林之子于判决后在加拿大表示,他的父亲属于“百分之百的冤枉”,甚至呼吁加国总理哈珀在访华时与北京政府交涉此事。
新闻高级会员服务:获得该案独家法庭原件,原被告资料,证词证据,警察检方细节报告,更多内容,请联系我们。美国电话:+1 650-3311852 中国电话:+86-10-629625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