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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十大诈骗通缉犯”之一曾汉林遣返回国后获刑15年

最新法律案例及资讯 » 2012年9月18日

法佑网Staff Legal Analyst 报道

 2012年1月21日消息,昔日广东民营企业家、百万富翁曾汉林在上世纪九十年代被指控从事巨额欺诈,后举家潜逃至加拿大,被称为“中国十大诈骗通缉犯“之一;但他于2011年被加国政府遣返,成为从该国强制遣返的首名华人,他在2012年初被成都中院判处15年有期徒刑。

 现年66岁的曾汉林在加拿大居住了7年后,最终于2011年三月被遣返,因为加拿大当局认定曾在回国后不会遭遇酷刑,因此拒绝其避难请求;成都市中院在2011年11月开始审理曾汉林股权欺诈案,据称该案与一宗失败的并购交易有关。

 由于加拿大法律中没有死刑,因此该国禁止将可能在其本国被判处死刑的囚犯引渡回国;但曾汉林未满足这一条件。而远华走私案的赖昌星在中国政府明确做出不判处死刑的保证后,也在去年被加国政府引渡回国。

 不过曾汉林之子于判决后在加拿大表示,他的父亲属于“百分之百的冤枉”,甚至呼吁加国总理哈珀在访华时与北京政府交涉此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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