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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东方8月26日在纽约被提集体诉讼 想当原告代表人可向法庭申请

法佑网Staff Legal Analyst 报道

 2012年8月27日联邦纽约南区初审法院(S.D.N.Y.)消息,在美上市的中国最大私人教育机构——新东方教育科技集团(New Oriental Education & Technology Group)因涉嫌向投资人隐瞒消息,并夸大财报业绩,已在纽约遭到集体起诉;凡在2009年7月21日至2012年7月17日之间购买过新东方美国存托股的投资人,均可加入这一诉讼。

 据提交给曼哈顿纽约南区联邦法院的诉状称,新东方未能充分披露其有相当大一部分学校和教育中心实际上是由加盟店运营,而非该集团本身所有的情况,而且该公司还在财报中不适当地合并了盈利,并以其他方式夸大财务业绩。

 本案的原告代表人选择截止日期为2012年10月26日,有意担任原告代表的投资人可在此日期之前,通过律师请求法庭指派自己为代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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