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佑网案例分析专员独家报道
36岁华裔男子刘宇柳(音,Yuliu Liu)因涉嫌走私毒品在塞班被捕,当局称他走私入美的冰毒价值在320万美元至430万美元之间。不过刘日前通过律师向法庭提出动议,称警方调查违规,要求法官排除部分涉案证据。
刘在今年7月22日被捕,当局称本案是北马里亚纳群岛所破获的最大贩毒案之一。刘被捕的原因是当局发现从广州进口的一台空气压缩机内藏有超过23磅重的冰毒,经调查锁定刘为幕后人员,当局随后在刘位于Chalan Piao的住所内又搜出130克冰毒。
不过刘通过辩护律师在日前呈给法庭的动议中提出,警方在2015年7月22日以五辆警车截下他乘坐的面包车,至少10名警员以枪逼他下车,但他们只说英语,所以他和司机并不知道警察说了什么。刘和驾驶面包车的司机方振林(音,Zhenlin Fang)事后均被控罪。
刘还提到警方行事粗暴,用警棍砸碎玻璃将他揪下车,随后将他按倒在地并上铐,随后将他们带回警局采集指纹和讯问,一名警官告知了他的权利,随后问他是否愿意回答问题,刘回答说自己想保持沉默并聘请律师,但警官要他“好好想一想”是否同意谈话,等了五分钟,警官又问他住在哪里,是否可以去搜查,刘称自己当时“别无选择”,只好答应,并在一张表上签了字。
警方随后带刘前往他的住处,并在屋内搜出了毒品,警方指毒品问刘“有多少”,刘回答大约有100克左右,但他在动议中指出,自己“从未供认屋内藏有毒品”,之所以同意搜查是因为被迫。刘的律师据此认为警方侵犯了刘的宪法权利,因此在其屋内搜出的证据必须被排除在外。但检方认为,警方的搜查行动获得刘的同意,是合法有效的,这部分证据不应被排除。目前该动议尚待法官定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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