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奥巴马下令禁止华企三一集团斥资在军事基地附近兴建风电场

最新法律案例及资讯 » 2012年9月29日

    法佑网 Staff Legal Analyst 报道

 2012年9月28日消息,美国总统奥巴马已下令禁止一家华资企业在俄勒冈州一处海军基地附近修建风力发电场,理由是这样做会危及美国的国家安全。

 兴建风电场的公司Ralls Corp在特拉华州注册,为中国三一集团在美的关联企业,原计划中风电场的选址位于俄州博德曼镇海军武器训练场(Naval Weapons Systems Training Facility Boardman)附近,美国海军在这里接受轰炸和电子作战训练,并从事无人机研发等项目。

 按照奥巴马的命令,Ralls公司必须在两周之内拆除现场所有建筑,并于90日之内从风电场项目中撤回全部资金;美国财政部表示,此举显示了政府在维护投资自由的同时,也需要致力于保护国家安全。

 财政部同时提到,尽管共和党竞争对手罗姆尼一再指控奥巴马对华政策软弱,该禁止令仅针对本次投资,而不能被视为对于其他中国投资项目的先例。

 奥巴马此次颁布的命令是对美国海外投资委员会(CFIUS)决定的确认,CFIUS是由财政部部长领导,联合司法部、国土安全部、商务部、国防部、能源部和国务院组成的机构间委员会,负责对可能妨害国家安全的外国投资进行审查;制止兴建风电场的决定是在CFIUS接到情报部门的威胁评估报告后,经分析做出的。CFIUS曾在1990年建议当时的总统老布什阻止了中航技进出口公司(China National Aero-Technology and Export Corp)收购MAMCO制造公司,奥巴马的命令则是这22年以来的第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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