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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口未达排放标准中国汽车引擎 华资公司老板夫妻被罚

最新法律案例及资讯 » 2012年11月14日

法佑网Staff Legal Analyst 报道

 2012年11月13日消息,加州一家华资公司因从中国进口未经EPA认证的汽车引擎,违反《清洁空气法案》(Clean Air Act),其老板夫妇已被当局罚款5万美元。

 涉案的两家企业Yuan Cheng International Group和NST公司均位于加州Montclair,这两家公司从2006年至2011年从中国进口了17521件用于休闲车、公路摩托车和非道路运行的引擎,但均未经过美国环保局(EPA)认证。按照《清洁空气法案》,进口和在美销售的车辆或引擎必须经过EPA认证,以确认其达到联邦规定的排放标准。

 涉案华商之一的程远(音,Yuan Cheng)是Yuan Cheng International Group公司的老板,该公司解散后由NST公司接替其业务,程远的妻子Jenny Yu则是NST公司的老板,两人各自持有NST50%的股份。根据这二人与联邦当局达成的和解协议,程氏夫妇必须支付民事罚款5万美元,并对此承担连带责任。

 和解协议还规定程氏夫妇必须与EPA签订遵守计划,在进口、销售相关产品之前需事先通知EPA;如果违反上述规定,将面临额外罚款,其额度为违规进口每辆车/每件引擎罚款2.5万美元,未及时通知EPA则按每天500美元收取罚款。程氏夫妇的NST公司在2010年秋因类似违规进口行为,已同意向加州政府缴纳25万美元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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