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佑网Staff Legal Reporter 报道
2012年3月13日联邦纽约东区初审法院消息,因走私象牙而被捕的华商徐林峰(音,Lin Feng Xu),因两项罪名面临10至16个月的监禁(点此查看报导),但主审此案的温斯顿法官(Jack Weinstein,见图)考虑到案件的特殊情况,对他破格实行从轻发落,仅判处他之前被拘押的刑期,外加4年假释及5万美元罚款(点此查看报导)。
温斯顿法官指出,尽管徐林峰所犯走私象牙罪是严重的罪行,但当事人的特殊情况应使其得到从轻发落:被告现年30岁,教养良好,为他的父亲做艺术品收藏和拍卖工作,因此牵扯上象牙买卖生意;被告和妻子感情很好,她还专程从中国赶来陪他等待宣判,夫妻对其所犯的罪行都极为后悔,两人现在还有一个幼年的孩子,如果对被告处以重刑,会对他妻子的利益造成严重的损害,况且被告在等待宣判的这段时间里一直在家监禁,相当于已经服过五个月的刑罚。
法官还指出,刑罚的目的在于威慑作用,在本案中,罚款和没收象牙本身已起到了威慑效应,被告在将来也非常不可能再犯此罪,所以不需要对其施以重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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