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佑网 Staff Legal Reporter 报道
胜利谷市(Victorville)EB-5项目下马上诉终败北,市局尚待商定下一步对策
联邦移民局上诉委员会(AAO)于2011年12月21日宣布,维持移民局此前对加州胜利谷市(Victorville)EB-5区域中心的撤销决定。这意味着该市或是选择起诉联邦政府,走昂贵诉讼之路;或者放弃期待中的千万资金。
EB-5项目不足一年即因“重大事实不符”被叫停,美国史上属首次
胜利谷市市局官员于次日下午得知这一消息,计划于2012年1月17日在市议会上讨论此事的下一步方案。
最初,移民局在2009年批准了胜利谷市的申请,同意该市为EB-5区域中心,允许外籍投资者向该市提供风险贷款(at-risk loans),前提是这笔钱能够创造10个当地就业机会。如满足条件,该投资人可获得美国签证,其付出贷款亦将在5年之内连带利息还清。
共有19名投资人参与这一项目,每人各缴纳50万美元;市政府计划利用这笔钱来偿还南加州后勤机场附近一家勉强支撑的废水处理厂所拖欠的受限资金(restricted funds)。未料移民局在2010年10月以“重大事实不符”(material factual discrepancies)为由,终止了该投资移民项目,这在美国尚属首次。
胜利谷市市政府随即向移民局补交资料并提起上诉,力图挽回资格,但在今年5月被驳回;该市随即在华府联邦法院提起诉讼,将移民局、固土安全部及其数名高级官员告上法庭,但因其需等待上诉委员会的最终决定,而同意暂停该起民事诉讼。
最终上诉遭驳回,市局面临两难选择
上诉委员会在2011年12月21日的维持裁定中,指出了该市EB-5项目中的多处致命缺陷,包括:市议员Mike Rothschild与市检察官所提交信息的明显不一致;市政府通知移民局其获得贷款的时间与声称需要贷款的时间相冲突,等等。
不过,促使上诉委员会维持决定的首要原因,依然是该市未能达到EB-5项目所严格要求的创造就业机会数量。
AAO提到,该市的外籍投资者并未创造出新的工作机会,事实上他们仅仅维持了现有的就业量而已;AAO同时指出胜利谷市市政府称其“从未花销这笔贷款”,但废水处理厂明明已经在运营了。
市政府当初修建该废水处理厂,主要依靠的是过渡贷款(interfund loans),市局曾担保会利用部分EB-5贷款将其还清。而现在该市虽已经通过投资移民项目募得950万美元,仍期望胜利谷废水改造管理局(Victor Valley Wastewater Reclamation Authority)能够出资买下这座处理厂,以使市政当局能够补充储备金。
胜利谷市市议会将在2012年1月17日下午5时闭会期间,讨论是否继续起诉联邦政府的话题;原定的1月3日讨论计划因新年假期而被推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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