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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YCRC纽约市EB5区域中心及老板高管被诉,法庭文件显示部分内幕

最新法律案例及资讯 » 2012年1月30日

法佑网 Staff Legal Reporter 报道

地处繁华大都会区、政府担保还款、毫无风险……曾几何时,这还是纽约市区域中心(New York City Regional Center, 简写NYCRC)与中介公司联名向投资人发布的诱人广告内容;但当前正在进行中的一起该区域中心与前合作伙伴“互掐”,涉及违约与欺诈的诉讼,却管中窥豹地揭示了移民市场浮华外表后的种种乱象。

2011年4月18日,纽约市区域中心的一家前合作伙伴——美国莱恩斯房地产发展集团(Lion's Property Development Group)将前者告上法庭,称该区域中心挪用了原告的内部客户名单,而拒不支付合同约定的600万美元引荐费;此外,原告还将Hoche Partners Capital及其总裁Gregg D. Hayden列为被告,称后者的另一头衔是纽约市区域中心的亚洲区销售总经理。

原告提到,有200名投资人因自己的引荐而投资被告纽约市区域中心的项目,按照双方之前签订的《引荐协议》(Referral Agreement),被告应按每人付给其3万美元,即总共600万美元引荐费。

三项目吸引750名投资人,共募资2.5亿美元

纽约市区域中心于2008年10月获得移民局批准,从而使在曼哈坦、布碌仑、皇后和布朗克斯四区兴建的一系列项目可通过EB-5投资移民计划募集款项。该区域中心在2009年3月正式运作。

该区域中心推出的一系列项目,如布碌仑体育馆(Brooklyn Arena)、大西洋广场(Atlantic Yards)、Steiner电影工作室等,均可谓热门投资项目;据统计仅大西洋广场一项便吸引了498名投资人,区域中心因此得到的收入约为5000万美元;与此同时,纽约房地产公司森林城市拉特纳(Forest City Ratner)可从上述投资人处拿到2.49亿美元的低息贷款。

原告莱恩斯房地产集团称,纽约市区域中心在拿到客户名单之后,便直接同这些中介公司联系,称若这些公司直接与区域中心合作,便可拿到每笔2万美元的酬金,而如果他们与原告合作只能拿到1.5万美元。

被指曾作不实陈述,称政府担保无风险

诉状中亦提到,纽约市区域中心与凯胜移民(Cansine)在对海军工厂(Navy Yard)项目的共同宣传中,称该项目“有政府土地提供担保,因此不存在风险。”不过区域中心称自己并不能控制中介的不实宣传。

而在对大西洋广场项目的宣传中,区域中心及其附属公司也有“担保无风险”的说法,但这与区域中心向移民局送件的实际合同中无任何担保条款明显矛盾。诉状指出,区域中心只是一家私人机构 却处处打着政府的旗号,一再强调自己与纽约市政官员有联系,让投资人误以为投资有政府担保,既能快速取得绿卡, 资金还毫无风险。

原告称根据中心提供的宣传材料宣传却被指有误

诉状提到,被告在挪用客户名单后,便通知原告不得再召开有关的研讨会,因为“为研讨会所准备的某些材料不准确”;但原告指出这些材料本来就是被告自己制作的,上述理由不过是借口。

原告认为正是由于它在中国市场的联系,才使被告在三个项目上成功招揽了750余名投资人;诉状还提到,被告在2010年拒绝提供上述投资人的信息。

原告提到,被告的不实陈述使得自己在业界的商誉下降;以至于丧失了其与其它EB-5区域中心合作的机会;例如佛罗里达的BirchLeaf Miami 31区域中心就因被告的诋毁,而终止了与原告的合同;

双方互指违约,庭审尚待进行

综上,原告以违约、欺诈性干预合同、欺诈性干预业务关系、违反保密条款、不当得利和破坏商誉等为由,要求被告赔偿。

被告则指控原告夸大了其业务能力,违反了协议规定的保密义务;因此被告将不再受协议约束;其对被告的指控亦属诽谤,用意在于使中国中介公司停止与区域中心合作。

本案现在处于文件交换和采集书面笔录阶段,这一阶段已截止于2011年12月23日;第二阶段为取证阶段,分两次进行,分别在2012年2月3日和4月6日截止。双方律师的遵守日程会议(compliance conference)将于5月11日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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