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佑律师专栏
杨律师:让外国创业者更方便来美国创业以促进美国经济和就业,“创业签证”这个被外国企业家们翘首以盼,奥巴马政府谈了多年的法律终于落实了。
美国国土安全部于元月17日在其官网上公布了这项名为 Internationa Entrepreneur Rule 的新法,这项规定不需要参众两院通过,定于今年7月17日开始执行。
“创业签证“ 主要8大要求:
1:创业者持有所创公司至少 10% 股权;
2:美国公司成立时间不得超过5年;
3:创业者在美国公司起决定性作用;
4:美国公司获美国投资人25万美元的投资;或者来自联邦,州和当地政府机构 10 万美元的奖励或资助;(本律师认为对投资款要求的亮点在于:若创业者可以提交美国公司有发展前景和创造就业的说明材料,部分满足投资金额也可获批准);
5:美国公司不能是父母兄弟和亲戚的公司;
6:第一次申请可获2年半时间,如果美国公司发展良好且有创造就业,创业者还可以申请再续2年半;总共5年。
7:创业者配偶也可以获得美国工作签证;
8:每一家初创公司可以最多申请3个创业者签证;
如果你是创业者或初创公司想了解该签证详情,请联系美国湾区:650-8338710,中国北京:10-62962550
新闻高级会员服务:获得该案独家法庭原件,原被告资料,证词证据,警察检方细节报告,更多内容,请联系我们。美国电话:+1 650-3311852 中国电话:+86-10-629625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