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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1B签证典型案例:钢材公司为营销顾问申请遭拒上诉后成功获批

最新法律案例及资讯 » 2013年12月18日

法佑律师特别报道

杨美华律师

 近年来L-1A跨国公司主管签证申请重现曙光,成为不少中国人赴美的热门选择,但其实L-1B签证(针对有特殊或专业技能的跨国公司雇员)也是很有用的签证类型,对公司派有特殊和专业技能的员工去美国工作最为合适。法佑杨律师在这里要点评一起刚刚获批的L-1B案例,本案例属于同类案例中的典型,可以为想给员工办理L-1B签证的老板提供许多有用信息。

 本案的申请方是一家跨国钢材公司,为该公司一名营销专家申请L-1B签证两年延期,却被移民局以“未能证明受益人具有专业知识(specialized knowledge),或者其职位需要专业知识”为由而加以拒绝;申请人为此提起了上诉。

 按照移民法规,L签证的申请方必须在过去三年中雇佣受益人连续一年以上,且该受益人的职位为管理职位,或者需要专业知识技能,前者为L-1A签证,后者则为L-1B签证;受益人来美后,需继续为申请方在美国的分公司或子公司服务。

 移民法对于“专业知识”的定义是:对于公司在国际市场上的产品及其应用具有专门知识(special knowledge),或者对于公司的流程和程序具有高度水平的知识(advanced level of knowledge),具体而言,“专业知识”的范围包括“公司在国际市场上的产品、服务、研究、设备、技术、管理等其他利益项目,以及该项目在国际市场上的应用”,或者是“公司在流程和程序方面的高度水平知识”。

 本案的申请方于2012年12月为受益人申请L-1B签证延期,说明其职位为营销专家,之前在海外分公司担任营销技术顾问,来美后将负责公司特种钢材部门的营销工作,并强调受益人在这方面是公司不可或缺的关键角色,之前曾负责过公司的诸多重大项目。

 移民局在2013年3月驳回了这份申请,认为受益人的工作与业内同一类型的其他雇员类似,并无特殊之处,而且受益人未能证明其职位需要高度的专业知识。对此申请方通过律师提起上诉,强调受益人具有符合法律定义的“专业知识”,并提到在本公司内具有受益人同等知识和能力的雇员少之又少,公司在全球有六名营销技术顾问,但只有受益人熟悉特种钢材的营销,并且是公司内营销经验最丰富的顾问;申请方还强调受益人在美国担任的职位需要高度专业的知识技能,除受益人之外并没有其他合适人选。

 移民局上诉办公室经审理认为,申请方提交的证据足以证明受益人具有所需的专业知识,在海外公司担任过需要专业知识的职位,并将在美国继续从事同类的工作,符合申请L-1B签证的条件,遂于2013年9月宣布认可本次上诉,对申请予以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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