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佑网 Staff Legal Reporter 报道
2012年11月27日消息,一名闽籍女子多年前偷渡来美,申请政庇失败后仍超期居留美国,与另一华人结婚并育有两个孩子,但因“未及时提交复审动议”而被当局拒绝复审,最终仍然面临递解。
当事人郑萍(音,Ping Zheng)于1984年出生于福建马尾,2001年通过美属维京群岛偷渡来美,接到移民局传票后,她在芝加哥以受到政府迫害为由,申请政庇,但移民法庭在2004年认定其证词前后矛盾,无法核实,而拒绝其庇护申请。但郑仍然留在美国,并与华人姜典乐(音,Dianle Jiang)结婚生子。
郑在2011年向移民局提出复审申请,称自己已育有两子,如被迫遣返回国,按照中国的一胎政策将受到迫害,但移民局拒绝复审她的案子,理由是其未在收到最终行政递解令的90日内及时提出申请,而且复审理由是当事人自己情况有变,而非中国有关政策的变化,因此不予接受。
几经上诉后,第七巡回法院认为,并无证据可表明郑萍被遣返回国之后,一定会遭遇当局不公正的迫害,例如她所称的强制绝育手术等;因此驳回了其要求复审的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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