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佑网Staff Legal Analyst 报道
2012年10月29日消息,德州一家手机公司已被一名外籍雇员起诉,称该公司以回扣形式向移民员工索取金钱,否则便会让他们的H-1B签证作废。这名雇员称,他一年工资才四五万美元,却要每个月向公司返还1800-3466美元的“欠款”,才能保住工作。
原告Rafique Jiwani称自己是德州United Cellular公司的雇员,该公司雇有多名外籍职工,但却违法向他们收取回扣,这些回扣每月以现金支付,名义上是雇员欠第三方的贷款,但实际上并无此事,而这些钱都收入了公司的腰包。Jiwani称,若他拒绝在所谓的“贷款协议”上签字,则公司会取消他的H-1B工作签证,最终使他无法拿到绿卡。
原告称自己在公司干了7年,年薪不过4万到5万美元,但却被迫在2005年至2009年每月向公司支付3466美元,2009年至2012年每月支付1800美元;公司其余外籍雇员也有类似遭遇,他还要自己承担移民支出,包括法律服务费。
原告称,他在被告公司财务部门任职,尽管他是该公司唯一信任的有权签发支票的雇员,但在七年中从未获得提薪;而有时他必须用自己的钱垫付,才能取保公司账户不透支。
原告称公司的行为违反移民法,性质属于勒索,遂以违约、侵占和盗窃为由,要求公司返还工资、支付损害赔偿与惩罚性赔偿。
法佑律师特别提醒读者:有些华人雇主认为自己既然帮助员工获得H-1B签证,便有理由向其索取一定“报酬”;殊不知这样做于法无据,一旦被员工起诉,很可能招来法律制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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