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佑网 Staff Legal Reporter 报道
2011年9月8日,免费代理华府女子Lindsay Huthnance、打赢错误逮捕官司(点此查看报道)的律师事务所向哥伦比亚特区联邦初审法院(the United States District Court for the District of Columbia)提交动议,要求政府支付本案的律师费,总金额超过190万美元。政府方面则于12月21日下午提交了反对意见,认为原告律师收费太高,并提出了给予原告律师90万美元律师费的意见。
原告律师:小时费率合理,政府应付190余万
原告律师于9月8日提出了律师费动议。动议中,原告律师称他们的小时费率是合理的,并且同当前市场费率相当。鉴于原告律师索要的律师费远远高于原告所得赔偿数额,原告律师表示,这是因为他们此前曾向原告保证赢得官司,并且原告案件的裁决结果不仅维护了原告的宪法权利,对于特区公民的宪法权利也大有裨益,不能单单用金钱来衡量。
原告律师还称,办理案件的律师拥有丰富的经验、技能,声誉良好,这同他们平时的小时费率相称,收费合理,原告律师在动议中进一步表示,政府方面在诉讼上实施的“焦土政策”(Scorched-earth litigation tactics)迫使他们不得不在这个案件上花费大量额外工夫。
政府:小时费率偏高,政府只应支付90余万
政府在反对意见中表示,原告律师的小时费率太高,耗费的小时数也多得不合理,并且他们所提交的小时单记录也并不完整,政府请求联邦法院法官Royce Lamberth裁定政府方面给付902,212美元律师费。
政府方面指出,原告律师所要求的小时费率比美国检察官办公室所制定的推定最高费率还要高,考虑到案件所需要的工作以及同等律师办理提供类似服务的当前市场价格,原告律师的费率是不合理的。
政府表示,对于免费代理案件的私人律师事务所而言,应将检察官办公室所制定的费率作为当前市场费率。根据政府的反对意见,原告律师每小时的最高收费比检察官办公室的费率高出235美元。
原告方面的动议还提出给予首都美国民权联合会23,364美元作为报酬,政府在反对意见中并未对此表示质疑。
原告获赔9.75万政府不服 案件正在上诉中
2005年11月,原告因公开批评警员而遭到警员报复性逮捕,今年3月25日,陪审团裁定政府和实施逮捕的两名警员须因错误逮捕、施加精神压力、在逮捕和监禁过程中大量侵犯他人宪法权利而向Huthnance支付9.75万美元赔偿,陪审团认定另一名涉案警员不需承担责任。
目前市政府正就此裁决向特区巡回法院(the U.S. Court of Appeals for the D.C. Circuit)提起上诉。政府方面此前曾以庭审排除了重要证据、原告主张缺乏支持等理由要求法官Lamberth作出有利于政府方面的判决,或者给予政府新的庭审,但Lamberth法官于7月19日发表意见,认定陪审团依据基本事实作出了合理的裁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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