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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男车站倒卖地铁卡获刑20天,称律师失职要求撤判被驳回

最新法律案例及资讯 » 2012年9月18日

法佑网  Staff Legal Reporter 报道

 2011年10月21日消息,一名华裔流浪汉在纽约地铁站非法贩卖地铁卡(Metro Card,又称“swipes”)被抓,认罪后因违反释放条件,被判20天监禁;但他在服刑期间以律师失职导致其面临递解为由,要求撤销判决,不过法庭查明被告原本便前科累累,且律师并未失职,相反为被告争取到了轻得多的处罚,遂驳回其撤销判决的动议。

 华裔男子曾青林(音,Quing Lin Zeng)因在纽约42街和第八大道的地铁站倒卖刷卡,于2010年7月20日被捕,被控小额盗窃罪、游荡罪和非法使用运输部门服务罪。被告向法庭承认了一项小额盗窃罪名,以换取有条件释放(conditional discharge),他可选择接受戒毒课程(Treatment Readiness Program)及针对流浪汉开设的帮助课程(Shop Talk),否则将面临30天的监禁。

 被告并未接受当局提供的课程,并因违反释放条件而最终获刑20天。他在服刑期间提出,他的律师未能告知其认罪将会产生移民法上的后果,现在面临递解,以此为由要求法庭撤销原判决。

 但法庭经调查认为,被告所主张的事实并没有任何证据可以证明,而且他被指控的罪名属于A级轻罪,如被定罪,可获最高一年监禁;检方建议在被告认罪的前提下对其处以10天监禁,辩护律师经过磋商为其争取到不必坐牢的处理方式。

 法庭继而提到,被告在本案发生的前两年内,共犯有四项小额盗窃轻罪和一项持有大麻刑事罪名,从其前科记录来看,被告所谓“倘若律师告知遣返后果,便不会认罪”的说法是站不住脚的;因为在他因倒卖地铁票被定罪之前,便已具有被递解的可能,如果被告这一次不认罪,则他很可能坐牢,无疑更会增加其被递解的可能性;综上所述,法庭认定被告的主张并无依据,遂驳回其动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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