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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夫妇起诉华裔活动家 称其侵吞雅虎数百万赔偿款

最新法律案例及资讯 » 2014年11月10日

法佑网Staff Legal Analyst 报道

 一对中国夫妇在2007年起诉雅虎,称后者泄露当事人IP地址等身份信息,导致丈夫被判入狱劳改,本案在2007年曝光后曾引起轰动;雅虎此后与原告达成和解,同意赔偿320万美元。但原告方后来起诉代理其诉讼的一名华裔活动家,称后者不仅隐瞒了雅虎赔偿的真实数额,还强迫原告将其中的100万美元“捐赠”出来作为活动经费,现起诉要求对方返还雅虎赔款。

起因:雅虎因泄露异见人士身份信息 被诉后赔偿320万美元

 本案原告俞女士在呈给弗吉尼亚州联邦东区初审法院的诉状中提到,她的丈夫王某在中国是持不同政见人士,2003年被判处10年徒刑,中国法院判决书中提到是雅虎香港公司向中国当局提供了王的IP地址和有关身份信息。俞因此在美起诉雅虎公司索赔,案件由知名华裔活动人士吴某代理,在吴的主持下,双方达成和解协议,雅虎同意向王氏夫妇赔偿320万美元,并另外捐赠一笔1700万美元成立“雅虎人权基金会”,由吴名下的一家研究基金会管理。

原告:代理人隐瞒真实情况 强迫其捐出百万美元

 原告提到这份和解协议是英文写成的,而她并不懂英文,但吴竭力向她隐瞒了协议的真实内容,例如专门叮嘱自己的助手不要告诉原告雅虎同意赔款的数额,也不要透露雅虎出钱设立基金会的事,这些情况是原告后来才偶然得知的。

 原告称,吴不仅隐瞒了上述情况,还欺骗她需要支付60万美元律师费,此外还希望她捐出100万美元给他自己的研究基金会,原告加以拒绝后,吴十分生气,告诉她200万美元对于他们夫妇“已经足够了”,要求她支付120万美元,还责备原告“不知感恩”;原告在不明就里的情况下,被迫默许了吴的要求,因为吴称320万美元存在信托账户里,需要她先捐出100万美元,才能拿到这笔钱;但即使在她向吴的基金会支付100万美元之后,对方仍然未按照约定将雅虎赔款划给他们。

前助手吐露实情:吴将信托资金挪作他用

 原告提到,吴的前助手天琪在2010年告诉了她实情,当时后者已不再为吴工作,天琪提到吴向原告隐瞒了雅虎和解协议的真实情况,并侵吞原告的钱用于私人用途;事实是:(1)雅虎同意无条件赔偿,原告无需向吴的基金会捐款;(2)雅虎人权基金会已经向吴的研究基金会支付了一笔高额捐款;(3)原告实际上不需要支付60万美元律师费,因为这笔费用已经由雅虎付清;(4)吴将雅虎捐助的基金用于自己和妻子的私人开支。

 原告还提到,吴的妻子在其基金会担任秘书和财务总管,在得到雅虎赔款后,他们的工资翻了一倍。吴还挪用了原告信托账户中的100万美元购买保险公司年金,并宣称他自己是资金的所有人,而且在提供信息中谎称原告是他的“表妹”,吴还斥资145万美元在华府购置新办公室。

 原告以侵吞、非法自我交易、不当得利、欺诈,违约和违反受信义务等为由,要求被告支付赔款,并返还其扣押在信托账户中的320万美元雅虎赔款。

法佑律师:华人遇代理人“敲诈”可起诉

 法佑律师指出,在美华人应当勇于维权,保护自己的合法权利;吴在本案中并非当事人律师,仅是代理人身份,无权收取律师费;事实上中国人在美遭遇官司,因不懂美国法律,遭并非律师身份的代理方“宰人”的情况时有发生,在这种情况下可以起诉代理人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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