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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籍父亲携女儿离美两年不回 跨国绑架罪成赔偿前妻12万

最新法律案例及资讯 » 2013年1月31日

法佑网  Staff Legal Reporter 报道

 2013年1月29日消息,一名外籍男子向美国前妻提出带二人的女儿回家乡探亲,但一去就是两年,该男子后来在他国被捕并引渡回美国,联邦法庭认定他绑架女儿罪名成立,判其必须赔偿前妻12万美元。

 被告Kevin Homaune拥有加拿大和伊朗双重国籍,他和前妻Jodi Reed在网上认识,后来结婚,但双方在孩子出生不到三个月时便离异。Reed是一名美国公民,离婚后带孩子住在弗吉尼亚,Homaune则担任一名卡车司机,每过几周来看孩子一回。

 2009年,Homaune向前妻提出要带女儿回一趟伊朗探亲,6个月后便回来,Reed同意了;但Homaune带孩子离开后便一去不回,两年后才因被抓而引渡回美国;他辩称自己一直没带女儿回来,是因为伊朗官员不批准,但法庭没有采信。

 当局于Homaune在土耳其和Reed见面时扣留了他,后来他在德国被捕,并被引渡至美国。

法庭认定Homaune的行为违反了《跨国父母绑架犯罪法案》(International Parental Kidnapping Crime Act),Homaune后来同意认罪换取从轻处理,以他被羁押的五个月时间折抵刑期。

 据被告的前妻Reed提到,她为了找回女儿,主动放弃了在电台的主管工作并付出了不菲的律师费,而且本人因病还在化疗之中,要求前夫予以赔偿,得到法庭支持。上述费用包括:她支付给美国律师的6,698.63美元律师费, 93,378.58美元工资损失,支付给土耳其律师的19,300美元律师费和130美元杂项开支,共计119,507.21美元。按照判决,Homaune需每月向前妻支付不少于500美元。

 法佑杨律师特别指出,现在中美跨国婚姻十分普遍,有的夫妻一方在离异之后,不顾监护一方反对,擅自携带孩子离开美国长年不归;殊不知此种情况在美国可能构成跨国绑架罪,后果十分严重,本案便是一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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