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佑网Staff Legal Analyst 报道
2012年5月22日消息,美国最高法院日前裁定,佛罗里达州一对遗腹子双胞胎不得继承亡父的社会保障金,因为这对双胞胎系死者之妻在其去世18个月后,用他的冷冻精子人工受孕而产下的,但死者在其遗嘱中,并未指定该双胞胎为继承人;而按照佛州法律,这对双胞胎无法享受其父亲的社保待遇。
死者Robert Capato于2002年因癌症在佛罗里达去世,他的遗孀Karen在18个月后用他的精子做了人工授精,并因此生下一对双胞胎;这部分精子是Robert当初得知自己身患绝症,而特意冷冻保存留下的。
一般来说,美国社会保障局规定死者在18岁以下(具体年龄依州可能有所不同)的未婚子女可以继承其社会保险,Karen因此申请让遗腹子双胞胎继承Robert的社保,但遭到社安局拒绝。
佛州法律仅承认“自然子女”(natural child)可以继承父母的遗产,而社安局认为遗腹子双胞胎并非“自然子女”,不能自动继承父亲的遗产,况且死者的遗书中也未提及他们,因此无权继承其父的社保待遇。
此案历经辗转上诉,最终告到美国最高法院,经九名大法官一致通过的裁定认为,Robert的遗腹双胞胎无权继承其社保福利。
Ginsburg大法官指出,现行的《社会福利保障法》系国会于1939年制定,在1965年修改而成,但在当时,人工授精技术尚未运用,因而不在立法者的考量范围之内,按照立法者的原意,此案应参考所在州(佛罗里达)的无遗嘱死亡法(intestacy law)来解决;最高院因此认为此案应诉诸于州法,遂维持了社安局当初的决定。
鉴于此案在美国社会的影响程度,最高院的裁定不乏可争议之处:有专家指出,若此案在加州发生,则这对双胞胎就可以领取父亲的社会福利,因为加州法律规定,凡于父亲死亡后两年之内在母体内孕育的子女,均有权继承其财产;而在科罗拉多、爱荷华、路易斯安那和北达科塔等州,也有类似规定;而社保待遇能否继承,对家庭而言十分重要,不应出现如此之大的反差。
也有专家因此指出,此案的关键之处是旧有的法律无法适应科技发展的新情况,而最高法院的判决避重就轻,让社安局适用具体的州法来确定谁是继承人,这其实没有解决任何实际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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