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佑网 Staff Legal Reporter报道
前柔市华裔市长陈奕泉(John Tran)今年5月在检方指控其贪腐一案中,再次否认被控罪名。此次诉状系联邦检方在陈奕泉于去年撤回认罪之后新近提出,指控陈奕泉犯有勒索罪及干扰证人罪名。
现年37岁的陈奕泉目前身负政府项目受贿罪、勒索、干扰证人和不实陈述等多项罪名,他本已于2012年3月认罪,但其律师以检方未透露证人关键情况为由,在12 月成功说服法庭同意撤消认罪协议。
据检方指控,陈奕泉在2005年至2006年间,向建筑开发商龚静(Tammy Gong)索贿至少7000美元,在2007年又从龚静的商业伙伴处受贿3200美元,但龚静的项目最终却未得到政府批准。不过陈的辩护律师则对龚静的证词提出质疑,称对方曾是多起欺诈案件的被告,本身便是一名狡猾罪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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