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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醇逸(John Liu)竞选麻烦第二桩,团队核心因捐款舞弊被捕

最新法律案例及资讯 » 2012年2月29日

法佑网Staff Legal Analyst 报道

2012年2月28日联邦纽约南区地检署(U.S.D.A. Southern District of New York)消息,纽约市政府第三号人物,华裔主计长刘醇逸(John C. Liu)继潘兴武一案(点击这里这里查看报道)后,又迎来第二桩竞选丑闻:刘氏团队的财务主管侯佳(音,Jia Hou,又名Jenny Hou,如图)因涉嫌参与利用空头捐款人募集政治献金合谋,已被纽约市检方指控多项罪名,包括合谋电信欺诈、预谋电信欺诈及妨碍司法,每一项的最高刑均为20年监禁;目前侯佳已被捕,将于2月28日下午在曼哈顿联邦法院出庭。

诉状称,侯佳违背竞选法规,隐瞒空头募捐者的事实,颠覆纽约市竞选系统,且妨碍司法;检方称她在这起政治献金舞弊案扮演着核心角色,并提到政府不会容许此类违规竞选行为。

利用空头捐款人,规避纽约市竞选法规

按照纽约市竞选法规,候选人如能争取到民间的政治捐款,则可从政府那里领取竞选活动配套基金(matching campaign funds),每位选民只要捐出1美元,则接到捐助的候选人即可获得政府颁发的6美元配套基金(由单个选民捐款产生的配套基金上限为1050美元);单个选民可向参加全市范围官员选举的候选人最多捐献4950美元。候选人必须向纽约选举财务委员会(NYCCFB)提供捐款人的姓名、地址、工作信息及捐款数额,才能获得配套基金,而捐款人也必须签字承诺其捐款不会被返还。这样做的目的主要是为了防止富人操纵选举。

所谓的空头捐款人(straw donors),即安排一些凑数的选民从真正的捐款人处接受资金,再以其个人名义捐款,但所捐的款项之后都会被如数返还,从而达到规避竞选法规的目的。

刘醇逸团队“得力干将”落马

现年25岁的侯佳为纽约皇后区居民,被捕前担任刘醇逸团队的财务主管,负责该团队关于财务披露的一切事项,可谓刘角逐2013年竞选的得力干将,如今却被指控运用空头捐款人规避竞选法规;这一丑闻无疑将对刘在2013年的参选投下阴霾。

检方已掌握犯罪证据

检方掌握的证据表明,侯佳在2011年7月14日与另一名共谋的短信交谈中,商讨了将钱款退还给空头捐款人的问题;这名同谋询问侯是否在用自己的钱补偿这些人,侯回答说不必担心,她会将钱汇到他们的地址去;随后要求这名人员在空头捐款人的登记表格上签字,并寄回给她。

此外,侯曾指使一名竞选团队的志愿者(Volunteer-1)模仿空头捐款人的签名;她还嘱咐另一名志愿者(Volunteer-2)不要接受序列号为连续的汇款单,因为这样做会引来财务委员会的怀疑,她还与这名志愿者讨论过如何掩盖募款人的信息,以防止财务委员会发现未申报的募款人和空头捐款人。

检方进而指出,侯佳与多名刘醇逸团队的中间募款人交流甚密,但在2012年1月17日的申报中,却向竞选财务委员会刻意隐瞒了这些人的信息。她还阻碍政府进行调查,拒不交出传票所要求的可定罪文件(facially inculpatory docs),却谎称自己已经提交了齐全的材料。

律师称被告将坚称无罪

不过侯佳的律师提到,侯会激烈地反驳以上指控,即使证据再多也不会吓到,因为她是一个“了不起的女子”,也是一个“理想主义者”。

而联邦调查局纽约负责人Janice K. Fedarcyk谴责了侯的行为,称其属于“真正意义上的破坏民主程序”。

早在潘兴武一案曝光后,检方便指出刘醇逸团队中有两名助手是潘的同谋,其一便是侯佳,对另一名则未点名;诉状称上述人员合谋从事了至少40起虚假政治捐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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