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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FBI华裔女线人揭发柔斯密前市长陈奕泉后向市府索赔1000万美元

最新法律案例及资讯 » 2012年7月11日

法佑网 Staff Legal Analyst 报道

 2012年7月10日消息,一名华裔女商人向法院起诉柔市政府及前市长陈奕泉(John Tran,见图),称她曾作为一名FBI线人,为当局揭发陈奕泉贪贿的罪状,但政府事后食言,并未补偿她的损失;她还爆料说陈奕泉曾以项目勒索她,并试图强行与之发生性关系,还威胁称一旦举报就会杀掉她。

 起诉的华裔女子名为龚静(Tammy Gong),是建筑公司L&G Rosemead Garden LLC的管理人员;她提到她的公司因陈奕泉下台而失去一笔地产项目,损失惨重,但柔市政府却未按约对她进行应有的补偿。

 陈奕泉现年36岁,曾为柔市首名亚裔市长,却因索贿丑闻而下台,在今年二月认罪,承认曾索取和收受一建筑开发商的贿款(点此查看报导);该项目为一栋住宅和办公楼两用的建筑,投资超过百万美元,陈奕泉是在项目等候审批期间索取的贿款。按照认罪协议,检方对陈奕泉的勒索和妨碍司法罪名将不予追究。

 原告龚静提到,她在2005年至2007年间与当时任市议员的陈奕泉合作,修建上文提到的两用建筑,先是斥资78万在Valley大道买下一块土地,随后又以70万美元买下一块毗邻地盘;在项目申请等待审批时,陈奕泉从原告那里获得3.8万美元贷款,据称是“家庭急需”;与此同时,他还试图与原告发展浪漫关系。

 原告称,陈奕泉不仅借钱不还,而且在她拒绝了他的求爱之后,便叫停了建筑项目。诉状还提到,陈奕泉有一次曾“强行拉住原告,试图违背其意愿,搂抱和亲吻她”。

 诉状称,陈奕泉后来继续追求原告,并试图与她联系;原告拒绝了陈在财务上和个人上的一切请求,要求他偿还之前的贷款;但陈奕泉不仅拒绝,还在2009年2月公然表示:若原告一旦举报,便会杀死她。

 原告称,她在极度惊恐下联系了FBI,与政府合作指认陈奕泉的罪行;她遵照有关人员的指示,在调查结束之前没有起诉陈奕泉;后来陈奕泉因丑闻下台,她的建设项目也就再未通过(点此查看报导)。

 原告说,市府官员告诉她可以申请要求补偿,但在陈奕泉被控贪腐重罪之后,市府却在无正当理由的情况下,拒绝了她的索赔请求(点此查看报导)。

 原告以欺诈、勒索、拖欠借款、允诺禁反言、袭击和殴打,以及施加精神损害为由,要求市府和陈奕泉予以赔偿,索赔额为1000万美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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