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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奕泉案被索贿开发商建设项目搁浅 华人女老板向市政府索赔150万被拒

最新法律案例及资讯 » 2012年2月13日

法佑网Staff Legal Analyst 报道

2011年12月,被罗斯密市(Rosemead)前市长陈奕泉(John Tran)索贿的房地产商对罗斯密市提起主张,称陈奕泉及其雇员强迫她购买了一块土地,而这块土地的开发计划在陈2009年竞选失败后陷入困境,致使房地产商受损,遂要求市政府赔偿150万美元。

陈是第49区议员竞选候选人,他已于2012年2月3日对索贿1万美元一事表示认罪(点此查看报道)。

陈奕泉涉嫌索贿受贿  2月3日已认罪

检方并未透露开发商的姓名,但根据县评审办公室的文件,这名开发商是阿卡迪亚(Arcadia)居民龚泰米(Tammy Gong,音译)。根据龚泰米提交的文件,她的公司名为L&G Rosemead Garden LLC,是山谷大道(Valley Boulevard)和里杭都大道(Rio Hondo Avenue)东南角地块的所有者。

根据陈的认罪协议,龚购买了罗斯密市一块空地,用于一个办公楼开发项目建设。2007年,陈及其雇员建议龚购买相邻的一块综合用地,龚遂以70万美元的价格买入。

检方表示,2005年,龚来到市政厅,意图获取建设办公楼的许可,这是陈第一次同龚接触。随后,陈及其雇员说服龚购买了临近一个综合地块,作为计划的扩展。然后,陈开始以协助项目进行为名,向龚索贿。

2005-2007年,陈多次找到龚及其生意伙伴,索贿超过1万美元。2007年8月,龚开始拒绝向陈支付贿赂。2009年,陈在竞选中败北,而此时龚的计划仍未获审批,龚随即向联邦调查局(FBI)检举了陈的行为。

2012年2月3日,陈签署了认罪协议,对受贿罪表示认罪,换取检方不就勒索罪名及妨碍司法公正罪名提起检控的承诺。

开发商楼盘建设陷入困境  项目仍未获批准 向市政府提出索赔主张

陈的竞选失败使得龚的项目陷入了困境——办公楼用地的大部分还是围着铁丝网的空地,而在政府官员劝说下购买的综合用地还矗立着一家美容沙龙。

龚在起诉中称,市政府以议会变更及政策变更为由,拒绝她继续建设。为了证明自己是出于陈的压力而被迫接受综合用地计划,龚还列出了其他涉事官员,他们分别是前社区发展委员会主任Brian Saeki以及前市执行长Andrew Lazaretto和Oliver Chi。龚只提及了Lazaretto及Chi的姓氏,但根据现任市执行长Jeff Allred的说法,可以明确龚所指的两人为前述官员。

龚的项目地址位于山谷大道和里杭都大道东南,根据社区发展委员会(Community Development Commission)职员2007年4月10日的报告,这块空地计划建设一栋综合大楼,其中10,586平方英尺商用,另有38个居住单元。龚的原始计划则是建设一栋规模略小的办公楼。

龚有两名生意伙伴,赖杰(Jay Jason Lai,音译)及宫静(Jing Gong,音译),L&G就登记在宫静名下。龚称目前这两人均在中国经商,归期未定。

L&G的营业地址位于埃蒙特(El Monte),该地址上至少还有9家其他公司,大部分都注册在龚、宫静或者赖杰名下,如今这个地址是California Tile King Corporation公司的瓷砖陈列室,该公司雇员表示他们并不清楚地址上的其他公司。

市政府驳回开发商索赔主张  认定开发商“被迫买地”说法存在问题

市政府于2012年1月拒绝了龚的主张。市执行长Allred表示,陈奕泉等人强迫龚购买土地的说法很有意思,因为市政府无权让他人购买土地。

Allred在陈连任失败后表示,新议会更新了市政府的总体规划——限制区域也可以建设综合使用建筑,而此前综合使用建筑只可沿着市政府的主干线建设,但Allred也指出,龚的地块并不在相应区域之中。

Allred表示,目前龚尚未对罗斯密政府提起诉讼,但她起诉的可能性很大,向市政府索赔是提起诉讼的必要步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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