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8月3日消息,原定于八月初宣判的前柔市市长陈奕泉(John Tran,见图)贪腐一案,如今已延期至8月26日判决;被告陈奕泉面临最长10年监禁和25万美元罚款,检方透露他的最终刑期将视其从一名线人处取得的贿款金额大小而定,这名女线人曾因建筑项目而与陈有过生意往来,后与FBI合作,她还指控陈奕泉曾试图强行对她提出性要求(点此查看报导)。
陈奕泉自己承认了索贿罪名 刑期将视其贿款金额大小而定
一名助理检察官提到,陈奕泉现已被定罪,他自己也承认了索贿罪名,现在的问题是他是否会因此坐牢。
据法庭文件显示,陈奕泉承认向一名申请项目批准的建筑商龚静(Tammy Gong)索贿1万美元,后者申请批准的项目原定在Valley大街和Rio Hondo大道开工,但因陈奕泉下台而毫无下文,后者现已起诉柔市政府,要求赔偿项目损失1000万美元(点此查看报导)。
陈奕泉承认自己是一个“大赌徒”,他曾挪用款项前往拉斯维加斯豪赌,事后却无意返还这笔钱。检方认为陈奕泉收受了龚静3.8万美元贿款,但陈的律师认为这个数字更接近于2万美元。
辩方律师称线人龚静(Tammy Gong)"本身便是一个狡猾的罪犯”
辩方律师目前的策略是降低龚静证词的可信度,将她形容为一个“监狱中打小报告的人”,而且“本身便是一个狡猾的罪犯”。他称陈只收了龚静2万美元,并且还给了她更多钱。这名律师谴责龚静首先出格,主动向陈行贿,在其目的未能达到之后,便报告了当局。
据辩方律师透露,龚静早在2010年初便向洛县检方报案,但检方只准备了报告,却一直未向法院提交。一名检察官解释说检方原本准备撤案,但此案却被FBI接走。
据一名探员介绍,陈奕泉从2006年起开始向龚静索贿,并频繁造访她的办公室,有一次开口向她索要2万美元;在被告发后,陈曾威胁龚静说会让她的项目泡汤,甚至提到他可以让人“失踪”,意思是他可以杀人。这些钱被放在信封里,由龚静的雇员交给陈,其中一部分钱被陈交给他的兄弟用于修缮房屋。
这名探员还提到,根据窃听录音显示,陈曾告诉龚静他不会返还这笔钱,称这是她为他和其他人捐出的政治现金;然而在陈2004年至2009年的竞选财务登记表上,却没有龚静及其雇员的捐款记录。
陈在2011年9月7日将2000美元藏在一个三文治盒里,在巴沙迪纳的一间星巴克咖啡馆里还给了龚静;他在9月20日告诉龚,自己将3.3万美元放在两个信封中,藏在了另一家星巴克的卫生间里。FBI后来按照指示找到了这笔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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