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佑网 Staff Legal Reporter 报道
东方集团前雇员赵竑日前在美曝出苏黎世保险曾通过李鹏之女李小琳介绍,非法入股一家中国保险公司,并支付1690万美元好处费的内情;对此苏黎世保险已发表声明称,公司当年属于合法交易,而且向东方集团汇去的1690美元也属于“善意费”,并非贿款。
苏黎世保险表示,该集团在1996年与东方集团达成协议,购买后者旗下某保险公司的10%股权,协议中约定上述股权在中国政府开放外资进入中国大陆保险公司之前,仍归东方集团所有,1690万美元“善意费”按照东方集团要求汇入其海外账户;苏黎世保险当时咨询过律师,确信没有违背有关法律,之后将这笔股份出售并赚钱也属于正当交易。苏黎世保险还强调,这笔交易与该集团日后在2000年入股新华保险一事并无关联。
法佑杨律师指出,即便是当事人赵竑的证词亦并未明指该1690万美元为行贿,而苏黎世方面也表示的确案东方集团要求将这笔钱汇去了离岸帐户,整个事件的起因实际上缘于中国政府在当时不允许外资进入保险业,所以苏黎世保险希望通过购买赵竑等人的股份来“提前”进入中国,可推定为正常的商业往来;至于李小琳从中斡旋,只有证据证明她介绍了相关人员认识,而并没有证据证明她有收钱或行贿;所以坊间的种种猜测其实是捕风捉影,没有事实根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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