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便衣买瞒税香烟引蛇出洞 华男也来“拿”烟落套被逮

最新法律案例及资讯 » 2009年7月7日

美国法佑网综合报道:纽约一名华裔男子在便衣警探执行打击贩售瞒税香烟的行动时,现身于香烟交易场所并惯常地取走一条未完税香烟,结果连同店主一起被警方拘捕。

该华男的代表律师稍后向法官提出动议,指其当事人没有参与贩卖私烟的活动,要求撤消控罪。但处理该案的布碌仑高等法院承审法官认为,根据检方的陈述,被告清楚知道贩卖私烟的非法活动在店内进行,对于他的起诉完全符合法律程序。

被捕男子名叫杨仁(Ran Yang,音译,下同),去年10月21日下午5时左右,他在布碌仑约克街(York Street)一间华裔商店内逗留时,一名便衣探员正进行“放蛇”行动,调查该店贩卖私烟的非法活动。正当探员向该店老板林甄(Yan Lin)购买瞒税香烟、双方进行交易时,杨仁从厨房走了出来,然后从他们身边取走一条未完税的香烟,对他们的非法交易完全没有异样的反应,结果他与林甄一起遭到便衣警员的拘捕。

杨仁被捕后面对多项控罪,包括三项企图逃避香烟税、一项非法持有并有意销售未缴税香烟的罪名。不过,杨仁的代表律师表示,整个行动中杨仁都没有参与交易行动,故此动议要求撤消他的控罪。

对于杨仁律师的动议,承审法官认为,根据控方的描述,以交易过程中杨仁的反应来看,他是十分了解整项活动的,他也清楚明了这属于非法活动,所以他才对林甄及便衣探员的交易一点异样的反应都没有。杨仁也清楚知道他拿取的东西是没有缴税的香烟。

法官继续指出,根据杨仁的行为,他绝对了解该店正在进行贩卖私烟的交易,而且从他拿取香烟的举动来看,他与林甄的关系也十分密切,以此常识推断,他的被捕完全符合法律程序,所以推翻杨仁律师的动议。

根据纽约州的法律规定,持有且出售没有缴纳香烟税的香烟,必须在24小时内补交所漏报的税款。此案中,杨仁及与林甄显然是私烟的贩售者,所以案件将会继续在布碌仑高等法院审理。(文章来源:星岛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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