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谎称未收所购软件要求Dell重发后再售 华男欺诈逃税罪成

最新法律案例及资讯 » 2012年3月21日

法佑网Staff Legal Analyst 报道

2009年12月15日,美国联邦检察官David C. Weiss、国税局(IRS)特别探员Don Fort以及联邦调查局(FBI)特别探员Richard A. McFeely联合宣布,就在当天早些时候,朱宁(Ning Zhu,音译)就一项邮件欺诈罪名、三项逃税罪名向法官Sue L. Robinson表示认罪。法官将于2010年3月23日上午8:30宣布对朱的判决。

欺诈戴尔  逃缴巨额税款  华人男子认罪

朱是特拉华州纽瓦克(Newark)居民,现年32岁(2009年年龄)。

根据朱的认罪协议,在2005到2008年间,朱对戴尔公司(Dell, Inc.)实施了欺诈,金额高达10.2万美元。戴尔会向个人电脑的购买者提供软件,朱在收到软件的情况下,利用多个假名、假地址,声称自己没有收到戴尔应当提供的软件,要求戴尔重发。朱通过这种欺骗行为获得了多个软件副本,然后再将它们非法出售获利。

不仅如此,朱还在报税时欺诈了IRS——他在2005-2007年3年的个人收入税表1040中作出了虚假陈述。朱2005年报税表上所填收入为4603美元,应纳税0美元,但他的实际应税收入为300,333美元,应纳税79,701美元;朱2006年报税表上所填收入为12,796美元,应纳税1,278美元,但他的实际应税收入为164,126美元,应纳税34,082美元;朱2007年报税表上所填收入为6,816美元,应纳税0美元,但他的实际应税收入为120,638美元,应纳税22,771美元。

对于邮件欺诈罪名,朱所面临的最高惩罚为20年监禁、25万罚金、3年监控释放、赔偿以及100美元特别税捐;而对于每项逃税罪名,朱所面临的最高惩罚为5年监禁、25万罚金、3年监控释放、赔偿以及100美元特别税捐。

当局表态:将严厉打击欺诈及逃税行为

联邦检察官Weiss表示,朱欺诈了戴尔、欺诈了政府,这起案件的调查显示了检方揪出严重欺诈、逃税犯罪的决心,他感谢IRS和FBI的勤勉合作。

IRS特别探员Fort表示,逃税是一项危害广大民众的犯罪行为,努力工作的市民为逃税者买了单,IRS刑事调查组将继续同相关部门合作,打击此类蓄意逃税行为。

FBI特别探员McFeely表示,欺诈和逃税行为会破坏经济的稳定性,FBI将继续同相关部门合作,严厉打击此类犯罪行为。

本案由助理联邦检察官David L. Hall提起检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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