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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学生申请H-1B因J1豁免遇挫 律师据理力争终获批准

最新法律案例及资讯 » 2013年8月29日

法佑律师特别报道

 八年前便通过留学中介来美,从中学一直念到大学的郑同学毕业后以OPT身份在一家旅行社工作,因老板深为赏识其工作能力,决定为其申请H-1B签证;自今年三月底提交申请材料,不久便被告知抽签已经抽中,郑先生深感幸运,自信有望留在美国;岂料两周后移民局便发来一纸补件通知,让他的美国梦几乎大打折扣。

雇主已同意申请H-1B却因J-1身份面临难题

 原来,郑先生九年前来美时的签证上是J-1交换学生身份,该签证要求在美读书的中国留学生毕业后必须回国服务两年,虽然郑先生后来身份换成了 F-1,但仍然受回国服务两年的限制,移民局因此要求郑先生须出示一份由中国领事馆开具的豁免证明(waiver),表明他不必回国服务;另一点是移民局认为申请材料并不足以证明郑先生具有胜任当前工作的资质能力,要求其补充其他证明资料。

 对于前一条,郑先生立即奔赴中领馆,却被告知审查他这样的交流学生是否具有豁免资质需要较长时间,即便是完全符合条件的豁免申请人,也需要最少八周方能拿到豁免证书;郑先生担心即便手续一切顺利,到时只怕也为时已晚,眼看补件期限马上就要到期,而他此刻根本没有回国的打算,一时间几乎陷入绝望。

 无奈之下,郑先生找到法佑杨律师帮忙解决,经过仔细思考和分析,杨律师认为,此案虽然略为棘手,但仍有希望,其一是因为移民局所称“工作资质不够”其实并没有硬性的标准,除了郑先生的雇主认可,在提供一些其它材料便足以说服移民局;至于请中领馆开具豁免证书,因时间问题也只能放弃,而应从其他途径入手。

法佑律师:签证官可能在J-1回国服务两年限制问题上犯错

 原来,早期持J-1签证来美的中国留学生多为公派留学,因此面临毕业后必须回国服务两年的硬性规定,美国当局也将其视为常例,因此在颁发学生签证时对于F-1签证申请者较为严格,而对于J-1学生因考虑到其毕业后必须回国,在审查方面较为宽松。

 但近十年来,不少私人出国留学者也通过J-1签证来美读书,正是由于留学中介考虑到申请J-1签证相对容易之故。尽管事隔多年,但杨律师还是找到了当初负责办理郑先生出国留学事宜的中介,让他们开具了郑先生系自费出国的证明,一旦明确上述情况,则郑先生的问题也就有途径解决了。

 杨律师在提交给移民局的材料中指出,郑先生来美纯属自费,但移民局官员却仅凭其J-1签证上有两年回国服务限制就推定其毕业后须回国服务两年,这种定性其实一开始就是错误的,所以正确的做法是移民局应当纠正签证官的错误,而不是要求郑先生再跑一趟中领馆;至于移民局之前提到的工作资质问题,郑先生的老板已经证明他符合条件,且有第三方机构出具的能力证明,移民局不应以学历作为考察工作资质的唯一条件。

因私出国J-1交流学生同样可拿工作签证

 事实证明上述理由最终奏效:郑先生在8月29日发来短信,告知已收到移民局批准H-1B申请通知,感激之余难掩兴奋之情。杨律师因此指出,许多在美国的J-1交换学生因面临“回国服务两年”的问题而不敢在美国找工作,像本案中郑先生的许多同学现已被迫回国,但实际上私人出国的J-1签证并不与“毕业回国”相挂钩,只要据理力争让移民局意识到签证官的错误,不少持J-1签证的留学生同样不需豁免就可以申请到H-1B,从而留在美国实现梦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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