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法佑网综合报道:以为房客已搬走便换掉房客门锁的房东苏太太,因拒绝向警方交出房间钥匙,被警方以非法驱散房客(Unlawful Eviction)和骚扰(Harrassment)罪名逮捕。据检方表示,苏太太的罪名若成立,有可能被判1年监禁。
“这真是太离谱了。”苏太太的爱人苏先生生气的说,“该房客搬走时欠租没给,警方又胡乱逮人,我一定要讨个说法!”
苏太太的房子位于纽约皇后区牙买加,楼下为其自营中餐馆,楼上一公寓租给了一位50多岁的白人妇女和她家人。去年12月双方租约到期后未进行房客迁出交接手续,而苏太太也未上楼查看。至今年1月15日因楼上水管漏水苏太太上楼查看时,方才发现房间内仅剩旧沙发和电视。以为房客已搬走的苏太太未过多考虑便更换了门锁。不料第二天白人妇女和儿子找上门来与苏太太理论索要钥匙,扬言要告其“非法驱散房客”,求偿1万美元并报警。警察了解情形后,要求房东交出钥匙,苏太太不肯,于是警方将其逮捕。
苏太太的代理律师表示,日前该房客已与苏家和解,但对于被捕一事,他和苏先生有意控诉警方和市政府的失职。他表示,警察没有权利要求苏太太交出钥匙,因为此为民事纠纷,房客不服可去民事法庭告苏太太,而不该由警察来抓人。
有律师建议,房客不交房租赖着不走的事情并不少见,房东在面临此类情况时需注意:即使自己有理,也不要通过更换门锁或断水断电等方式驱赶房客。房东应提前30天通知房客搬走,然后向房屋法庭递交驱逐令(Eviction Petition),获得法院判决后再由法警来执行和监督房客搬走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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