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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学生为重返校园费冒用身份打工 与美国公民结婚仍难免递解

最新法律案例及资讯 » 2014年11月26日

法佑网Staff Legal Analyst 报道

 一名非洲留学生在美读书时,为攒学费被迫打工,但因没有美国身份,只好在求职时填报他人身份信息,后因身份曝光而面临递解,之后他与美国公民结婚,但移民法庭以其之前冒用身份为由,拒绝重新审理其案件;这一典型案例对于在美留学生来说不可不谓一个教训。

 本案当事人Raymond Dakura于2008年持F-1签证从西非加纳(Ghana)来美留学,但作为其担保人的叔叔却在不久后突然离世,Dakura无力支付学费,遂被迫退学,但他仍希望能重返校园,遂与弗吉尼亚男子Francis Assamoir签署协议,同意将自己的工作收入交给后者,后者同意支付他的食宿费用并担任担保人。

 但为履行这一协议,Dakura必须找到工作,而他没有美国身份成了最大的阻碍,为此他先后使用两名美国公民的身份信息填写就业核查I-9表格,从而在麦当劳和Target超市找到工作;如此一年之后,Dakura最终意识到自己这样下去根本无法攒够重返学校的学费,遂通知Assamoir解除协议,岂料后者出于报复而将他举报,Dakura遂因身份盗窃和伪造等罪名被捕,尽管这些罪名后来被撤销,但他也因此面临移民局递解。

 就在递解程序期间,Dakura与一名美国公民结婚,他的妻子在2010年10月向国土安全部申请到了签证,他随后因此申请调整身份,移民局因此在2012年3月举行听证,尽管法官表示Dakura的证词大部分可信,但仍认为其应被递解,因为他在求职填写I-9表格时谎称自己是美国公民,属于移民法上明令禁止的情形(inadmissible),不得调整身份,应被递解回加纳。

 Dakura随即先后向移民局上诉委员会和第四巡回法院提起上诉,但均被驳回,其理由均为他在I-9表格上虚假陈述的事实;Dakura曾表示自己这样做是受到“胁迫”,但第四巡回法院指出,法律并未规定受胁迫而盗用美国公民身份者可以被接纳,更何况Dakura并无证据足以证明其受到了胁迫。

 法佑律师指出,中国留学生在美打工,因无美国身份而在I-9表格上撒谎的例子并不少见,但这种情况一旦被当局获悉,则可成为递解的充分理由;即便后来拿到身份也无济于事,像本案就是一个典型的教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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