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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麻省大学留学生被控强奸未遂 以缺乏翻译为由要求撤回证词

最新法律案例及资讯 » 2014年2月20日

法佑网Staff Legal Analyst 报道

 前麻省大学一名中国留学生因涉嫌性侵罪名在去年2月19日被捕,目前他已通过律师申请撤回自己被捕当日向警方所作的证词,称因当时缺乏翻译,所以他并不了解自己的米兰达权利,否则他不会向警方提供这些证词。

 辩护律师代表现年19岁的被告王伟朗(音,Weilang Wang)向法庭提出,他在被捕当晚告诉警方的证词并非自愿作出,因为他的英文不是太好,而警方仅用英语告知了他的米兰达权利,所以被告不知道自己有让律师代为回答的权利,而是回答了警方提出的所有问题;但事实上被告并未放弃这部分权利。

 警方于2013年2月19日在麻省大学艾摩斯特校区将王伟朗逮捕,罪名是强奸和三项非礼袭击,受害女子也是一名中国留学生;王对被控罪名均予以否认,但回答了警方的问题。他现在通过律师提出,当时警方并未为他提供中文翻译,而受害者却有中文翻译,而且笔录中的部分供词其实是警方暗示的说法,而非他自己的陈述。

 辩护律师表示,被告在长达两个半小时的审讯中,至少有九次向警方提到自己听不懂他们的问题;而且笔录中有不少供词并非王自己所说,而是警方暗示的,而这其中有部分证词对于王的行为是否构成犯罪至关重要。

 王还向法庭出具了一份他在2011年的SAT成绩表,其中英文阅读理解和写作的分数极低。王称他当时根本听不懂警方告知的米兰达权利,不知道他自己有权保持沉默和让律师代为回答问题,而是误以为自己必须回答警方的所有问题。

 法庭文件显示,本案的女性受害者提到在案发前与王曾交往一个月,但她曾明确告知王自己对他没有浪漫兴趣,因为她已经有男朋友了。2月19日下午7点半,两人在王的房间看书,女生说她困了,王让她在自己的床上歇一会儿。

 这名女生提到,半小时后王爬上床,开始对她动手动脚,试图与之发生性关系,女方表示抗议,王坐在她身上将手机给她,要她把事情告诉男朋友,她照办了;女生随后告诉王,如果他继续她就会报警,王却说他会陪她去警局,随后果真给警方打电话,称自己意图强奸;但女方称她自己也不知道如何用英文描述当晚发生的事,王随后等待警方到来并被带走。

 王目前已交保7500美元获释,但被勒令必须远离受害女生100码之外,交出护照并不得进入麻省大学校园。法庭原定于2月对王的动议进行听证,但由于翻译因交通堵塞来迟,因此听证已被推迟到3月。

 法佑杨律师指出,由于中美间的文化差异,加上语言上的交流不便,很多来美国的中国留学生仍保留着对执法人员要绝对服从的错误概念,在警察或其他执法人员询问时盲目顺从的回答,从而被引入“司法陷阱”。实际上,对执法人员说过的话都会成为呈堂证供,但当事人同样拥有拒绝回答任何问题的权利,在这种情况下,最好请律师出面代为回答问题,避免司法陷阱方为上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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