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佑网Staff Legal Analyst 报道
2011年8月4日消息,在爱荷华州温顿市(Vinton)经营中餐厅的一对亚裔夫妇因多项福利欺诈、逃税和雇佣非法移民(点此查看报导)罪名成立,双双被判重刑,并须上缴价值150万美元的资产作为罚款。
被告为现年45岁的Chan Duong(图左)和他41岁的妻子Phung Ca Long(图右),二人是越南华裔,在温顿市和塔马市(Tama)经营牡丹中餐厅(Peony Chinese Restaurants);其中丈夫Chan Duong已在2010年12月14日承认窝藏非法移民和虚假报税罪名,被判处78个月监禁;妻子Phung Ca Long于2010年11月19日承认窝藏非法移民与福利欺诈罪名,被判处30个月监禁。检方称二人即使在认罪之后,仍然继续从事上述违法行为。
据两名被告供认,其多年以来从事的违法行为包括电讯欺诈、邮件欺诈、福利欺诈、虚假报税、雇佣和窝藏非法移民,以及洗钱等罪行。Long承认她曾提交虚假信息,骗取超过2.8万美元白卡福利;Chan Duong则提交虚假联邦报税表,在4年中少交超过40万美元国税;二人在经营餐厅过程中,一直有计划地瞒报个人收入,以现金向雇员发放工资以瞒税,购置房屋以窝藏为其打工的非法移民,并以雇佣非法移民作为其主要的经营策略。
即使在二人于2010年底认罪之后,这二人依然继续从事犯罪行为,包括向州政府瞒报销售税等;在调查人员于2011年5月奉令对被告住所进行第二次搜查中,发现了二人洗钱、欺诈和逃避州税的证据,还搜出大量金饰和钱包,价值8000美元,以及超过9.5万美元现金,和附近用于窝藏非法移民的一个燃气发电间。在被搜查之后,这对夫妇从多个银行账户中取出大量现金,在被捕时被查出带有价值16.6万的银行本票和7500美元现金;当局一共没收了被告价值超过150万美元的现金、汽车和房产。
Duong在被判78个月监禁之外,还需缴纳一笔200美元的特别评估费,出狱之后仍需服3年假释,并偿还所欠税款及利息;Long在被判30个月监禁之外亦需缴纳特别评估费,并偿还骗取的福利金22,695.98美元,刑满亦须服3年假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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