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佑网 Staff Legal Reporter 报道
2011年10月24日,团购网站Groupon在联邦伊利诺州法院对两名前经理提起民事诉讼,称他们在跳槽至Google Offers时带走了保密信息。根据原告的说法,Google Offers是模仿原告、以原告的经营模式提供在线团购优惠券的团购网站。
这两名销售经理是Brian Hanna和Michael Nolan,原告诉称,两人的跳槽将使得原告的商业机密不可避免地泄漏给竞争对手Google,起诉书并未将Google列为当事人。
引导行业革新 Groupon占据业界领军人物地位
原告将自己描述为了团购网站的变革者——通过划定地域及个人偏好,为不同人群提供折扣商品及服务。原告于2008年11月进入芝加哥市场,现今的业务范围已扩展至北美175个地区,并在43个不同国家经营在线团购业务。尽管近期有包括Google Offers在内的大量模仿网站进入,但原告仍牢牢占据着团购网站业界领军人物的位置。
原告在近三年里发展迅速,原告称,根据它的日常管理文件,原告的订阅者多达1.4亿。今年10月21日,原告向SEC提交文件,希望通过IPO(initial public offering)首次公开募股,以每股16-18美元的价格出售3000万股股票,筹集5.4亿美元资金。原告计划在11月3日左右启动的IPO前,进行为期两周的路演,以吸引更多投资人。
销售经理跳槽至Google 商业机密恐遭泄露
两名被告是原告的销售经理,去年9月,两人离开原告,跳槽至Google Offers,Google Offers是Google在原告拒绝其60亿的收购提议后设立的竞争团购网站。原告称Google用金钱诱惑这两名员工,促使他们选择了跳槽。
原告称,被告在职期间有权接触原告的敏感信息,如交易结构和时间、价格、市场研究、商户信息以及直接客户联系等。
根据原告提交的起诉状,为了帮助销售经理工作,原告授予被告接触专有的销售队伍数据库的权限,数据库中包含原告与商户的历史交易记录、交易的价格及结构、原告与签约商户的合同及合同模板、现有及潜在商户信息以及原告为公司内部提供销售惯例及策略的维基销售百科。除此以外,被告还会定期收到电子邮件,邮件内容为原告销售策略及倡导的信息,包括交易价格、潜在商户以及向商户推销团购提议的营销技巧等。被告还参加原告的日常销售策略会议,原告会在会议上提供与签约商户构建、定价交易的最新信息。
原告指出,以上信息并非公开可得的信息,而是原告耗费大量时间,通过分析研究以及大量实际测试研究才得到的。原告为发展、完善这一最优方法,耗费了大量的时间、金钱以及资源。
除此以外,原告指出,被告Hanna在辞职当天曾将原告的客户信息通过电邮发给自己,以便离职后使用。原告称,被告离职后均未将包括销售培训手册、其他营销信息在内公司材料归还给公司。
违反竞业禁止协议及商业秘密法案 Groupon要求前雇员赔偿损失
原告控诉称,根据被告签署的雇佣协议,他们应保守原告商业秘密,并在离职后两年内不得从事同原告服务近似或与原告营业模式相竞争的活动,不得参与任何同原告或原告子公司现有商业活动具有直接竞争关系的活动,也不得招募原告的客户和雇员,而被告现在的行为违反了雇佣协议所约定的义务,Google Offers可以直接使用这些信息同原告竞争,这将不可避免地对原告造成包括收入损失、客户损失以及商业地位损害在内的伤害。
原告要求被告方赔偿合同违约及违反伊州商业秘密法案(Illinois Trade Secrets Act)的损失,并禁止被告将保密信息透露给Goog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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