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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美雇佣保姆需谨慎:十大因家中保姆而身陷诉讼的典型案例

最新法律案例及资讯 » 2014年1月14日

法佑网Staff Legal Analyst 报道

 在美国雇用一名保姆需格外谨慎,若主人与保姆的关系处理不当,违反法律,往往会因此陷入诉讼泥潭——有的男性雇主与保姆发生婚外情,却遭对方拍下性爱录像施以勒索;有的雇主强迫佣人终日劳作却不发给工资;而更多雇主则是图价格低廉而雇佣非法移民,但因工资未能谈妥,导致后者向当局告发,落下个“贩运人口”的罪名,数不胜数。这些被检举的雇主中不乏知名成功人士,诸如外交官、工程师、企业家和好莱坞明星等等,但往往为一桩保姆官司而名誉扫地、元气大伤;在此法佑网特遴选“因家中保姆而陷入官司典型案例十则”,供海内外华人借鉴思考。

保姆指控Waffle House老板性侵反成被告 法庭裁定偷拍性爱录像侵犯隐私

 美国知名连锁餐厅Waffle House总裁Joe Rogers Jr在过去十余年间与女管家Mye Brindle多次发生婚外情关系,遭对方暗中录下性爱视频;Rogers起诉对方勒索,却遭女管家反诉性侵。所幸法官根据呈堂的录像断定女方系自愿而非受胁迫,而且未经男方允许便偷拍录像,构成侵犯他人隐私。

 据女方称,Rogers在她入职后不久便要求提供性服务,每月至少一到两次,前后持续长达十年;尽管她对此提出抗议,但Rogers威胁她如果不从,便会丢掉工作。为证明Rogers强行性侵了她,女方向法庭出示了一叠资料,包括一段录像和15段对话录音,这些资料后来被证实是原告的律师怂恿她与私家侦探会面,然后在侦探的建议下利用伪装成手机的微型摄像机拍下的。

 对此Rogers则表示,他承认自己确实“行为不检”,与这名女管家发生了不道德的关系,并为此向家人道歉,但提到自己绝对没有强迫,是对方自愿的;现在对方持性爱录像来起诉他,是明显的勒索。Rogers的妻子则表示支持丈夫讨回公道。

 所幸法官根据女方呈堂的录像指出,Brindle在婚外情中属于自愿的一方,这些录像无法证明她受到了性侵;而Rogers反诉对方侵犯隐私,以遭到精神损害为由索赔;女方提供的录像反倒成了绝好的证明。因为私录性爱视频与大街上的公共摄像头所拍下的画面性质并不一样:后者安装在公共场合,而前者是室内偷拍,而性属于人的私密行为,其隐私应得到尊重,除非对方同意,否则偷拍就是违法。

 法佑杨律师指出,证据对于诉讼至关重要,但不少华人并不理解:在中国可能是合法的证据,到美国却会被认定为非法。如果采用非法方式获取证据,即便对方理亏,也会导致官司败诉;像本案女管家这样“搬起石头砸自己脚”的例子值得在美华人警醒。

罕见判决:台外交官刘姗姗因虐待菲佣获刑 赔偿8万美元递解出境

 台湾外交官刘姗姗(Jacqueline Liu)在2011年因虐佣事件被捕入狱,在海内外造成强烈反响,台外交部公开承认此事件“给台湾带来负面国际影响”,其严重程度可见一斑;而个中经过至今仍值得海内外华人反思。

 2011年11月10日,美国堪萨斯城传出惊人消息,时年63岁的驻堪萨斯台北经济文化办事处(TECO)处长刘姗姗因涉嫌虐待一名菲律宾籍女佣,遭联邦调查局逮捕;根据探员证词,受害女用在2010年11月应征,与台北办事处约好每月1240美元,每周工作40小时;但来美后护照便被刘姗姗没收,被迫一天工作16-18小时,家中还有摄像头监控,受害人经常收到刘的辱骂,每月只能领到400-450美元工资;受害人利用外出采购之机逃脱并报警,检方还援引了台北办事处两名雇员的证词,证明刘姗姗还克扣过另一名菲佣的工资。

 刘姗姗在女佣离开之后报警,但未料自己竟会成为阶下囚。事件曝光后引起台湾政界强烈抗议,双方就刘姗姗是否在本案中享有外交豁免出现分歧:按照台美双边协定,刘姗姗身为外交人员,应享有豁免权;但美国当局指出,刘姗姗的豁免权仅限于“公务行为”,而虐待菲佣并不属于此列。

 台湾方面尽管力挺刘姗姗,但拒绝将其保释出狱,因为这样一来即承认放弃了刘姗姗的豁免权;而刘姗姗因年事已高,在狱中健康状况堪忧,律师希望此案尽早审结,因此刘姗姗处境十分尴尬。不过刘最终还是与检方达成了认罪协议,以获取尽早出狱机会。

 2012年1月27日,堪萨斯城联邦法院宣布判决:刘姗姗雇佣外劳欺诈罪名成立,被判处监禁,刑期与已羁押的时间相抵,现应当被立即递解出境;刘姗姗当天身着囚服带镣铐出庭,表示对行为深感内疚,声音颤抖;此外她还需赔偿两名菲佣80,044美元工资,并须自己承担坐监费用及遣返费;这样的判决在美国法院尤为罕见。

“虎妈”邓文迪遭保姆爆料待佣人苛刻 曾起诉但无功而返

 一名曾在传媒大亨默多克家担任中文家教和保姆的七旬华裔妇人徐英淑(音,Ying-Shu Hsu)于2012年7月向媒体爆料,称默多克之妻邓文迪待家中佣人极为苛刻,家里的帮佣对她“既恨又怕”,这名妇人还提到自己曾经起诉过默多克夫妇拖欠薪水,但无功而返。

 据徐英淑说,她在2004年应聘为默多克夫妇的华语家教,教邓文迪的两个女儿学中文,往返于默多克位于比弗利山庄和纽约、亚利桑那的公寓之间。由于邓文迪嫌雇的保姆工作不力,要徐也做一些保姆的活,她脾气不好,动辄骂人出气;家中佣人对邓又怕又恨,有她在旁就像战场一样提心吊胆。

 据徐英淑提到,尽管默多克夫妇家资亿万,但邓文迪对待佣人却十分苛刻,徐自己经常被要求加班,但从未收到过加班费,她这份工作没有奖励、带薪休假或是病假,当默多克夫妇外出而没有带上徐时,她便拿不到薪酬。

 徐还提到,自己在2006年1月抱孩子时绊倒受伤,致膝盖骨折,需住院治疗;邓文迪告诉她病好了便随时可回来上班,但之后再也没有联系她,邓后来两次派人分别给徐送去一张5000美元和3000美元的支票,告诉她不要再来上班了。默多克的家政公司曾为徐向政府申请工伤赔偿,但因未缴纳工伤保险而被拒绝,她什么也没得到,治疗膝盖的6万美元医药费还是用丈夫的医保支付的。

 徐在2007年起诉默多克夫妇及其家政公司,但对方律师实施拖延战术,最终使她无功而返;默多克夫妇随即要求徐支付天价律师费,但被法庭驳回。她提到自己后来搬到拉斯维加斯,仅靠社保度日。

沙特王妃因女佣举报在美被捕 所幸证据不足检方撤回起诉

 2013年7月,42岁的沙特阿拉伯王妃Meshael Alayban因涉嫌强迫家中一名肯尼亚裔女佣劳动被捕,被控人口贩运重罪;所幸检方后来因证据不足撤回了起诉,据辩方律师称,报案的女佣系为绿卡而诬告。

 Meshael Alayban是沙特王子Abdulrahman bin Nasser bin Abdulaziz al Saud的六个妻子之一,于7月9日在加州尔湾度假时被捕。据提供线索的女佣说,她当初签订的合同上记载每天工作8小时,一周五天,月工资为1600美元;但实际上她被强迫每天工作16个小时,一周七天不放假,而且每月工资只有220美元,不许离开房屋,而且护照被没收。她后来携带行李箱逃出公寓,在路旁拦下一辆公交车,并告诉乘客自己是人口贩运的受害者,她因此被送到警局,警方根据她的叙述实施了调查逮捕。

 不过检方最终于2013年9月21日宣布撤回起诉,因为他们发现报案女佣和同事在社交网络上展示的许多生活照并未显示她们受到严重拘束,甚至表明她们具有相当的自由;而在案件进入调查之后,这名女佣却删掉了不少上述网络照片,还叫朋友也删,涉嫌销毁证据。被告的律师也提到其客户并未虐待佣人,称这些保姆平时可以上网、看电视、用手机,也允许单独外出采购,本案在很大程度上属于一起劳务合同争议,而非女佣所称的奴役案件。检方后来表示,这名女佣虽然不一定是存心骗人,但双方可能确有不少误会。

 法佑律师指出,名人虐待保姆案件在美国时有曝光,此类案件如处理不当,可能会给主人带来牢狱之灾,如上文提到的台湾外交官刘姗姗因虐待菲佣入狱案;但如果能证明举报方确系无中生有,也可化险为夷,如本案就是一例。

纽约亿万富婆因家佣指控欠薪被捕 幸而检方证据不足遭法庭驳回

 纽约一名富有地产商的遗孀在2012年7月被控奴役非法移民,面临坐牢,而其辩护律师却表示报案的保姆仅是为了取得合法身份而诬告东家;不过此案最终以法庭驳回检方诉状告终;这再次证明了被告一方如果有充分证据,一样能在佣人举报案件中胜诉。

 本案被告Annie George是纽约富商Mathai Kolath George的遗孀,后者在2009年因飞机失事身亡,留给她奥尔巴尼市郊的3万平方英尺豪宅。Annie George五年前雇用一名印度籍佣人做饭、打扫和照料孩子,但后者的儿子向当局反映母亲被奴役,遂导致Annie George因窝藏非法移民罪被捕;检方称受害的保姆每天被迫从5:30工作至将近午夜,但五年下来一共只拿到2.6万美元薪酬。如果被告的罪名成立,则她名下的豪宅可能会被当局没收。

 但据被告的辩护律师称,这名保姆本来有合法身份文件,之前在2005年为新泽西的一家人工作,后因感情问题离开,变得无家可归;她向教会宣称自己是合法移民,希望给介绍工作,最终来到被告的家中担任佣人;被告为她提供了住处以及其儿子的助学金,后者之所以与检方合作指控雇主,不过是想借机获取合法身份。

 不过出人意料的是,本案在距检方起诉70日后仍未开审,法庭遂以《速审法案》(Speedy Trial Act)为由,宣布驳回诉讼;而检方尚未透露下一步动作打算。法佑网杨律师指出:从现有证据及案情来看,检方未能在70天内开庭绝非是因为忘记开庭日,实际情况应是检方以种种理由要求辩方和法庭同意延期开审,给予检方更多的时间搜集证据和约谈证人,但辩方非常强硬,给出了非常具有说服力的证据证明被告是被冤枉的,说服了法官不能延期,要么立即开庭审理,要么不予立案,法官认为现有证据不足,因此驳回了此案。从理论上讲,检方可以再起诉,但这样的案例很少。

世界银行经济学家因奴役女佣遭起诉 认罪后仍需支付民事赔偿

 世界银行女经济学家Anne Margareth Bakilana因拖欠家中一名非洲裔女佣的薪金遭美国当局起诉,在认罪获刑后还面临女佣的民事索赔,法庭最终判处这名经济学家应当支付赔偿,因为她之前的认罪并不能抵消民事责任。

 据女佣Sophia Kiwanuka提到,被告之前曾对她做出过种种美好许诺,诸如舒适的工作环境、获得教育的机会,以及体面的薪酬;但原告离开家乡来到美国后,便立即陷入了孤立无援的境地:被告没收了她的护照,强迫她长时间工作,并威胁她若不这样做便会将其遣返,例如被告曾经明确表示:“我要是现在给FBI一个电话,你的签证就得作废,他们会让你连夜回老家去,懂吗?”

 被告在2010年承认自己拖欠这名女佣的加班薪酬,根据认罪协议,她需向对方赔偿41,600美元,这一数字是劳工部根据女佣在八个月中每天工作24个小时计算得出,被告之后被判缓刑,其刑期已于2011年7月份结束。

 但受害女佣并未罢休,而是在2010年8月向特区法庭提交了一份民事诉状,称自己遭受了被告夫妇的奴役,要求一笔额外的赔偿。主审法官认为,被告之前虽已在认罪协议中做出了补偿,但这并不意味着排除原告提起民事索赔的权利;之前的补偿可以抵消一部分本案的赔偿,但并不能完全替代它,因此被告仍需对女佣作出民事赔偿。不过法官驳回了这名女佣关于精神损害赔偿的请求,因为被告并未对她造成肢体上的损害。

影星莎朗·斯通遭两名保姆起诉,称受虐待并遭无情解雇

 一名家政工人于2013年3月起诉知名影星日前起诉影星莎朗·斯通(Sharon Stone),称遭受后者虐待,提到当她因背部受伤要求休养时,斯通却逼迫她干粗重工作,之后又将她无情解雇。

 原告Angelica Castillo在诉状中提到,她为斯通家担任家政工人期间,在采购时弄伤了后背,医生要求她卧床休息,并避免劳作,但斯通在当天便要求她立即回到岗位照常工作,包括收拾屋子,搬动重物等粗活。仅仅因为原告工作节奏慢于平日,斯通便大骂她是“疯子”和“笨蛋”,并最终将其解雇。

 无独有偶,一名菲佣Erlinda T. Elemen在2012年5月也曾对莎朗·斯通提起过诉讼,这名原告提到,斯通在她当保姆期间,当面宣称“菲律宾人”和“笨蛋”是同义词,甚至要求她不要在小孩面前说话,以免他们模仿;而且斯通还批评她虔诚的宗教信仰,称她去教堂过于频繁,甚至要求她不得在家阅读圣经,她因忍无可忍出言抗议,却被解雇。上述两名佣人均要求斯通给予赔偿。

前州长候选人被控剥削家佣,恶意克扣薪金17万美元

 前俄勒冈州州长候选人William Ames Curtright因涉嫌剥削家中佣人,两度曝出丑闻;而提起诉讼的两名佣人都提到,他们是没有合法身份的移民,被迫全天候照顾Curtright患老年痴呆的母亲,Curtright屡次提到他有权有势,如果原告抱怨的话,会被立即遣返。

 据前一名原告Monica Garcia提到,她在2006年应聘为被告Curtright做家中扫除工作,后来被告的母亲老年痴呆病情加重,便要求Garcia全天候看护其母,当原告要求加班工资时,被告却称他很了解原告及其家庭的移民身份,如果她再抱怨的话,她和一家人均会被遣返回国,还明确表示他富有政治影响力,是下届州长候选人,在政府里有关系,完全有能力遣返原告和她的家庭。

 原告称被告每小时仅付给她5美元工资,远远低于联邦法定最低工资水平,他还挪用其公司的资金来支付其母的护理费;原告不仅没有假期,甚至在同家庭一道旅行时,还要被迫带上被告的母亲。原告请求法庭判决被告偿还拖欠的174,035美元工资,并按劳工法规定赔偿原告的损失。

 第二名原告Trinidad Zavala称,被告Curtright在明知他是非法移民的情况下雇佣了他,但后来在竞选中因害怕此事曝光,又将他解雇;不过被告之后再次雇佣原告一家人,并强迫他们整天工作以照顾其生病的母亲。

 原告Zavala提到,Curtright给他的工资低于俄勒冈的最低工资——每小时8.40美元,他和妻子的工作是照顾Curtright患有老年痴呆症的母亲,Curtright威胁说如果照顾不周,便会将他们递解;Curtright不许他和同事一起出差,并嘱咐他如果因身份问题被盘问,不要提到自己是被告私人公司的雇员;原告在公司里无法同其他人一样得到提拔,而始终是一名下级。原告以违反《公平劳动标准法》、歧视和强迫劳动为由,要求被告支付惩罚性赔偿。

借保姆名登记购车 贪婪保姆竟反目 外籍车主获胜诉

 这是一个发生在中国上海的真实案例:韩籍金女士因外籍之原因,将购置的小客车登记在保姆林女士的名下。没想到,林女士突然反目,称客车是用自己的赢利所购。由于各据其理,两人只得法庭相见。2009年7月14日,闵行区法院作出驳回林女士诉请返还小客车一辆及车钥匙一把,并按每月7000元标准赔偿经济损失的一审判决。

 2005年4月,韩籍金女士以12.48万元从某汽车销售公司购得一辆小车。购车后,考虑到自己的外籍身份,金女士将小客车登记在保姆林女士名下,但使用还是自己。

 由于保姆做得好,林女士渐渐得到了金女士赏识,到2008年,还成为了她手下的一名职员。然而,林女士就在其身份从保姆变为职员不久,开始以轿车登记人系自己名字为由,而认为轿车就是自己的,并多次欲从金女士处取车,遭到拒绝后,还于今年3月诉至法院,要求金女士返还小客车一辆及车钥匙一把,并按每月7000 元标准赔偿经济损失。

 庭审中,金女士提供了买车的有关证据,而林金士则未提供充分证据。据此,法院确认出资人为金女士,驳回林女士诉求。法庭指出,根据中国有关司法解释,确定车辆所有权人应采用“公平、等价、有偿原则”,而不一定以登记名义人作为为车辆所有权人,即公安机关颁发的《机动车登记证书》、《机动车行驶证》上登记的车主并不必然是机动车所有人,从而否定了机动车所有权采取登记取得制度。所以本案中林女士虽然把车登记在他人名下,但她仍为车辆的实际所有权人。

奴役安徽籍移民保姆近两年,湾区华裔妇人一家三口均获刑

 加州东湾佛利蒙市62岁华裔妇人丁芳萍(音,Fang Ping Ding)因扣留家中女佣的护照等证件、限制其人身自由并加以奴役,为期两年有余,在11月16日被判3年1个月入狱监禁;其女儿梁薇薇(音,Wei Wei Liang,36岁),女婿沈波(音,Shen Bo,43岁)亦因窝藏非法移民,被判在家监禁并处缓刑,并支付政府346,000美元罚金。三人还需支付受害人共83,866.61美元赔偿金。本案为在美华人违法雇佣保姆敲响了警钟。

 据诉状显示,丁芳萍于2007年11月在中国大陆招募安徽籍的受害人为家庭帮佣,许诺报酬为每月650美元,随后将其带到佛莱蒙,工作内容包括煮饭、打扫及照顾梁与沈的两名孩子;丁芳萍特意扣留了她的护照和签证并交给梁薇薇,后者则将其锁在卧室柜子里。这名女佣随后遭到了长达一年多的虐待和奴役:每周工作七天,从早上7点到翌日凌晨1点,且没有工资,不准出门,饮食仅限量供应,还不时受到丁芳萍的辱骂和体罚;梁和沈也威胁要向当局举报她的非法移民身份,以此限制其人身自由。

 所幸的是受害人于2009年4月18日借机逃出,在一名路人的协助下报了警,佛莱蒙警方迅速通知了联邦调查局和移民海关执法局调查此案。2010年5月27日三人受到联邦检察官起诉:丁被指控犯有为强迫劳动而非法使用文件罪,沈与梁各自被指控犯有一项窝藏非法移民牟利罪。三名被告于11月1日认罪。

 检察官表示,被告剥夺了受害人基本的人身自由权,堪称现代奴役制,并期望能够逍遥法外,是不可饶恕的行为;美国当局将不遗余力打击此类人口贩运行为。

 

 法佑杨律师指出,无论是新移民还是来美扎根已久的成功人士,在雇佣保姆、佣人方面均需格外留神,做到入乡随俗,知法守法。在美国,雇主对于佣人控告的官司应格外留神,如雇主方为名人则尤其吸引公众眼球,若原告一方胜诉,可对雇主的声誉、地位造成严重影响。若雇主已经面临诉讼,则应谨慎处理,立即咨询律师意见,及时做出法律行动,避免事态扩大;如果对方确系诬告,也可以举出充分证据,迫使检方撤诉。

 杨律师强调,本文中提到不少佣人举报雇主奴役、使主人颜面尽失的例子,值得读者反思。但其实这类案件起初通常不过是一点工资纠纷,因雇主不懂法未能及时妥善处理,最后被定性为贩运人口的重罪,尤其值得在美华人警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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