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价值360万法拉利500 TR遭私下卖给第三方,原车主诉至法院求归还

最新法律案例及资讯 » 2012年8月10日
法佑网Staff Legal Analyst 报道

 2012年8月10日消息,德州一名男子将一家车行告上法院,称自己所购买、价值360万美元的法拉利500 TR被保管人私下卖给该第三方车行,现要求法院撤销这笔交易并判决被告返还车辆及支付赔偿。

 涉案的法拉利500 TR系1956年款,同年的该款车在全球仅有17辆,也是法拉利首款使用Testa Rossa(意大利文“红头”之意)名称的车型,该名字源于1956年法拉利4缸发动机的阀盖颜色,这是法拉利当时为与玛莎拉蒂(Maserati)相抗衡而采用的新款引擎。由于在1956年仅有17辆500 TR问世,因此该款车极为名贵,豪车拍卖会上的估价多在200万至300万美元之间。

 原告Ronald D. Rod称自己本是涉案法拉利500 TR的车主,该车系他向加州一家车行以360万美元购得,融资来自俄克拉荷马一家名为Grand Bank的银行,他的亲戚Thomas Rhein担任买卖中间人,但Rhein之后将车转给了第三方车行,原告称车行对这辆法拉利只有“名义上的所有权”。

 原告称,这辆车的所有权自2007年起便属于他,而银行对其具有留置权,该留置权后来被转让给了RD Rod有限公司,即本案的另一原告。

 原告提到,Rhein在未经他和银行的同意下,于2011年将法拉利车以195万美元卖给了Montana Classic车行;按照之前法庭的规定,Rhein应当以“符合银行利益的方式”来保管这部车,因此交易是违法的,但买下法拉利的车行拒绝将车归还。

 原告请求法院认定他才是这辆法拉利的所有人,撤销违法交易并判处车行因侵占行为支付赔偿,但私自出售车辆的Rhein并未被列为被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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