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法佑网综合报道:华盛顿教师Tara Richerson在博客中恶语攻击同事、工会和学区而被降职,经美国第九巡回上诉法院判决,Richerson在此案中并无言论自由可言而驳回上诉。
上诉法院认为Richerson在博客里的攻击性言论破坏了同事关系,因此地方法院在判决学区的利益要高于其自由言论的权益从而降职是合理的时,是不失偏颇的。
原告律师认为此案中当事人的言论自由权利被侵犯前途也受牵连,因而判决会对教师的言论自由造成打击,特别是在发表批评意见时老师需要十分谨慎,不然激怒了某些人会给你的工作带来麻烦。
据法院文件,Richerson的博客中包含种族性别歧视,并且用语十分粗俗,部分说明了她的行为下流而卑俗。博客内容怎样算作适宜,至少法院不认为Richerson的博客受言论自由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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