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佑网 Staff Legal Analyst 报道
一名菲佣在2012年起诉知名影星莎朗·斯通,称对方不仅强迫她劳动,还因其种族出身而歧视她,不过双方最终于2013年6月达成和解。
据起诉的菲佣Erlinda Elemen提到,她于2011年2月遭斯通开除,后者此前曾发现原告收到的加班工资有误,诉状还提到斯通歧视菲律宾人,称呼他们为“笨人”(stupid people)。
诉状称,斯通反对原告频繁的上教堂,甚至有一次禁止原告在其本人的卧室中阅读《圣经》,还让原告不要在她的子女面前说话,以免他们效仿。
原告提到,她一开始到斯通家当的是后备保姆,负责照顾斯通的儿子,后来在2008年被提升为带头保姆,斯通一家人外出旅行时也带上她,但在2011年被解雇。
原告称,她明明一周工作七天,却被斯通要求返还“多付的”加班工资,称这是“盗窃”,之后便在无正当理由的情况下开除了她。
原告律师表示,斯通一开始支付给原告的工资数额是正确的,但之后竟以多付为由要求返还,这无疑具有讽刺意味。对此斯通的发言人则表示对方是恶意起诉,其诉由并无依据。
除此之外还有一名菲佣Angelica Castillo也在2013年起诉了莎朗·斯通,称斯通不顾她身上有伤,仍然强迫其劳作,还嫌她工作太慢而辱骂她,并最终将其解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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