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佑网 Staff Legal Analyst 报道
弗吉尼亚州一名女华人被控仿冒思科产品罪成,获刑五年,在狱中提起上诉;上诉庭经审理后认为,涉案的部分违法思科产品是“变造”而得,而非纯属伪造,因此对被告的部分罪名予以撤销。
据法庭文件,被告赵春雨(音,Chunyu Zhao)是来自中国的移民,与前夫杨峻岭(音,Junling Yang)离婚后,和另一男子科恩(Donald Cone)结婚,二人在美经营一家销售公司JDC Networking,主营思科产品,与赵的家人在香港所开另一家公司汉通技术(Han Tong Technology)业务往来密切;尽管按照合同,思科禁止JDC从海外进口思科产品在美转售,但赵的公司从2004年至2010年仍从汉通公司进口了大量思科产品,其中包括正品,也包括仿冒品,并在美销售。CBP探员在2005年至2006年一度怀疑赵和科恩售假,但发货方采取欺骗手段瞒过了调查。
赵在报税表中称公司经营不善,收入微薄,但实际上JDC公司依靠从进口产品中赚取差价,生意十分兴旺。不过有顾客使用JDC公司销售的思科产品后出现问题,怀疑是假货,多次投诉。赵与科恩的婚姻关系也逐渐恶化,科恩在2007年搬出,赵则和前夫同住,科恩曾多次发邮件提醒赵他握有关于JDC公司的“一切证据”,可以向当局告发,要求赵给他JDC公司的股份,二人最终离婚。
CBP在2010年接到举报,截获一批自中国发往弗吉尼亚的高价思科产品,经查为仿冒品,并且与当局在2005年至2006年所调查的仿冒品十分类似,锁定调查对象为赵,后在其家中查出大量造假材料,正当探员在赵家搜查时,有联邦快递送来两包东西,引起探员注意,遂查出赵在外还另有仓库,并在其中搜出大量仿冒思科产品。
当局因此将赵逮捕,科恩当时在中国,他在电话中承认自己知道JDC公司的非法生意,回国后也被逮捕;赵的前夫杨峻岭被指控参与共谋,但因其人在中国潜逃,一直未被捕归案;陪审团最终认定科恩犯有共谋罪名,赵犯有共谋、走私伪造商品、洗钱等罪名;科恩被判刑6个月,赵被判刑5年。
赵和科恩在狱中提起上诉,认为当局指控其伪造商品缺乏证据。当局早先在诉状中指出,赵和科恩所销售的产品包括三类,第一类是纯属伪造的思科产品,第二类本身是正品,但被赵和科恩改造为另一类型的产品出售,因此属于“变造的伪造品”,第三类本来也是正品,但赵和科恩篡改了序列号,使顾客误以为上述产品在美国能够得到保修,因此也属于伪造。
但上诉庭认为,按照刑法有关条文规定,对于原本是正品的商品进行改造并出售,但未改变该正品商标本身的行为,并不能被认为是伪造(counterfeit);因此当局所指控的第二类商品并不属于“伪造商品”的范畴,而仅属于变造行为(alteration),对这类行为不应以伪造治罪。上诉庭因此撤销被告与此有关的伪造罪名,对于其余定罪则予以保留,宣布将此案发回原审法院重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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