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口头合同最高赔偿:赌城大佬请求驳回陪审团判决遭法官拒绝 华人获赔1亿美元几成定局

最新法律案例及资讯 » 2013年7月31日

法佑网 Staff Legal Analyst 报道

 内华达州拉斯维加斯初审法院于2013年7月30日宣布驳回金沙集团(Las Vegas Sands Corp.)要求驳回之前陪审团1亿美元判决(点此查看报道)的申请,这意味着起诉金沙集团的香港商人孙志达(Richard Suen)离拿到这笔天价赔款又近了一步。

 陪审团在今年5月14日判处金沙集团须向孙志达赔偿7000万美元酬劳,加上3160万美元利息,一共是1.01亿美元。金沙集团在判决作出后申请法院撤销,提出12项理由要求重审。但在为期一天的听证会之后,主审法官Rob Bare宣布拒绝撤销判决,金沙集团若想翻案,则需向内州最高法院提起上诉。但考虑到赔偿翻倍的可能性和高昂的律师费,金沙集团此次是否会再次冒险,还是大大的未知数。

 孙志达此番已是第二次在法庭上获胜,陪审团在2008年判金沙集团赔偿他5870万美元,该判决经对方上诉后被撤销,如今赔偿额几近翻倍。孙志达在整个诉讼过程中一直坚称他利用在中国大陆的深厚人脉关系,安排金沙董事长艾德森(Sheldon Adelson)与北京政界高层会面,包括钱其琛、刘淇等高官,为金沙集团培植影响力,最终使其赢得了澳门政府颁发的赌场牌照(点此查看报道)。

 孙志达在诉讼中提出,金沙集团在当年与他订立的合同中承诺500万美元和赌场总利润的2%作为报酬,如今金沙集团在澳门收入飙升,他理应获得更多酬金。事实也的确如此,金沙集团在澳门开设的赌场近年来已成为该集团最热门的收入来源之一,约占其总收入的60%比重。

 本次听证会当天孙志达与艾德森均未出庭,但法官准许律师携带超量证据呈堂,辩方再次提出陪审团接受了不应被采纳的传闻证据(hearsay),诸如艾德森弟弟的证词,而且孙志达未能证明他帮忙拿到了牌照,陪审团对艾德森有偏见,等等,因此判决违反法定程序。

 辩方律师称陪审团存在“偏见”之说,缘于之前庭审期间曾有一名陪审员曾嘲笑另一名陪审员“害怕”艾德森报复;但法官指出金沙集团应当在判决做出之前提出这类异议,而不是之后。孙志达的律师走出法庭后则表示对法官的裁定“非常满意”,即使金沙集团再次上诉也有信心打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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