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佑网 Staff Legal Reporter 报道
2013年1月11日消息,博讯网负责人孟维参的律师在1月11日连续向法庭提交了三份动议答复,重申博讯报道章子怡与中共高官薄某丑闻并非诽谤(点此查看报道),加州法院也对此并无管辖权(点此查看报道),并称之前提出让原告预付20万保证金的要求合情合理。
博讯的律师重申,原告章子怡以其作为国际知名影星的优势地位,借诉讼打击经济上处于弱势的博讯网,并可能怀有政治目的,其特征完全符合“为妨碍公众参与而提起的策略性诉讼”(SLAPP)条件:1.原告并非诉讼地加州居民;2.被告有合理的可能性胜诉;3.被告能够预见自己将要支出的合理律师费。
律师指出,反SLAPP法规要求原告方支付保证金,其宗旨在于“阻却妨碍公民宪法第一修正案权利的诉讼发生”,如果被告满足以上法定条件却不能得到保证,则有违法律的宗旨;除非原告因贫困拿不出钱来,而实际上原告身为国际巨星,“短短数小时的出场费便高达十几万美元”,因此这20万保证金对她来说并不算什么。
至于章子怡方面质疑被告在律师费的数额计算上有问题,嫌20万“太高”(点此查看报道),博讯律师的答复是,相关法规并未规定要求保证金的一方提出支持数额的证据,只需“合理”即可,而且“被告的律师费支出,本来就是原告一再拖延取证时间的结果”,被告的律师为此付出了300个小时的劳动,并不奇怪。
综上,博讯的律师认为20万的保证金请求“合情合理”,法庭应当下令原告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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