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佑网Staff Legal Analyst 报道
2013年1月15日消息,一名前西门子驻中国公司合规部人员日前已对该公司提起诉讼,称他曾试图揭露西门子在医疗器械销售中的提供回扣行为,因此遭到公司报复解雇。
2006年,西门子为市场利益而向全球多国官员行贿的丑闻曝光,引发轩然大波,此事最终以西门子支付16亿美元罚金,与美、德两国司法部门达成和解而告终;但本案原告在诉状中指出,西门子并未遵守和解协议中的承诺,仍在商业活动中从事行贿行为。
原告刘孟林(音,Meng Lin Liu)在提交给曼哈顿联邦法院的诉状中称,他在2008年到西门子工作后,发现了“无可辩驳的证据”,足以证明西门子在与中国公立医院的交易中夸大医疗器械价格,这些器械包括医用诊断器材和扫描器材。
刘提到,西门子随后会将这些器材以低得多的价格卖给医院采购部门指定的中间人,中间差价则作为贿赂;上述行为已违反美国联邦《反海外贿赂法》,因为公立医院的领导属于法律上规定的外国官员。
刘称他将以上证据提交给经理部门之后,便被撤职,随即被开除出公司;他要求西门子支付损害赔偿。刘的诉状中显示他是一名台湾居民。
刘称他发现的证据表明西门子有意规避该公司应尽的审慎义务,按照西门子与美国司法部在2008年达成的认罪协议,该公司应当严格执行依照《反海外贿赂法》所制定的守法方案。
原告称,他举报西门子不法行为的起诉应得到法律保护。本次诉状还提到了西门子在朝鲜的商业活动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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