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佑网Staff Legal Analyst 报道
2012年12月14日消息,在2007年以105岁高龄辞世,素有“慈善女王”之称的纽约社交名媛Brooke Astor之子Anthony Marshall,在2009年被认定以欺诈手段侵吞母亲财产(点此查看报导),与另一名被认定在本案中伪造文件的律师(点此查看报导)一道被判处1至3年监禁;目前Marshall的律师已提出上诉,称被告健康状况严峻,牢刑可能会加快其死亡,而且若Astor在世时神志清醒,则Marshall的行为并不构成犯罪。
这名律师提到,被告Marshall现已88岁,体弱多病,如果被迫坐牢,则将缩短他的寿命;他还以Astor的律师曾声称她神志清醒为由,申请法庭撤销对Marshall的断罪。
本案争议的核心在于Astor在2004年1月签署的一份遗嘱附加条款,按照该条款,Marshall将对母亲剩余资产中的6000万美元拥有完全的掌管权,而这笔资产之前存放在信托中;但Astor本人早已被诊断出患有老年痴呆症。Marshall自1978年起获得了母亲的授权委托。
法庭最终确定Astor本人在签署附加条款时神智并不清醒,因此这份将资产交由儿子掌管的条款不能成立,从而认定Marshall在此后对母亲资产巧取豪夺的行为属于盗窃。但Marshall的辩护律师称,Astor的八名律师已作证宣称她签署协议附加条款时,神志是清醒的;如果是这样,那么Marshall的所作所为就完全合法。
辩护律师试图将此案形容为:一位精明过头的检察官发现了所谓证据,从而千方百计挑动陪审团的愤怒,以使他们对两名被告做出有罪裁定。
但检方指出,Marshall的健康状况并不能作为他不应坐牢的借口,称他在狱中会得到照顾;还强调Marshall尽管退还了部分侵吞的款项(点此查看报导),但一直拒绝认罪,他受到惩罚是罪有应得。检察官要求法院对于被告的定罪量刑“应当使社会认识到,弱势者的权益将受到保护”。
新闻高级会员服务:获得该案独家法庭原件,原被告资料,证词证据,警察检方细节报告,更多内容,请联系我们。美国电话:+1 650-3311852 中国电话:+86-10-629625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