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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教师兼职记者加脱衣舞娘,遭报社解雇愤而起诉

最新法律案例及资讯 » 2012年5月15日

    法佑网Staff Legal Analyst报道

 2010年5月15日消息,德州休斯敦一名原记者起诉她的前雇主《休斯敦纪事报》(Houston Chronicle),称该报社以她兼职脱衣舞娘为由而辞退了她,但真实原因是性别歧视。她同时提到自己还在大学教书,并为自己“多面手”的生活方式深感自豪。

 前《休斯敦纪事报》社会版记者Sarah Tressler(如图)向平等就业委员会(EEOC)提交诉状,称自己在当初申请工作时,已经说明自己的兼职身份,报社的辞退只是借口。代理她的一位知名律师指出,记者的身份是独立缔约人(independent contractor),跳脱衣舞也是法律允许的职业,而一名独立缔约人不应因为从事合法的工作而遭到解雇。

 Tressler告诉记者说,她当初进入脱衣舞这一行,是因为经济不景气,她无法找到一份书店的工作。她曾在休斯敦大学获学士学位,并在纽约大学获新闻学硕士学位,目前还在休斯敦大学教授文学课,她为自己的生活方式深感自豪。

 “我以前有三份工作,现在丢掉一份,我还有两份,” Tressler打趣说,“以前是脱衣舞娘+记者+教授,现在只剩下脱衣舞娘+教授了,还不算太糟。”

 Tressler之前是《休斯敦纪事报》的一名独立撰稿人,后被聘为全职记者;但最终被该报社解聘。她形容报社的做法是“小气”且“匪夷所思”。

 她谈到自己打算出一本书,名为《一个愤怒脱衣舞娘的日记》(Diary of an Angry Stripper),并发布记录自己生活点滴的一款同名小软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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