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佑网Staff Legal Analyst 报道
2012年4月19日消息,甲骨文与Google有关Android是否侵权之争,现已在旧金山联邦法庭上愈演愈烈,继双方大佬埃里森(Larry Ellison)和佩奇(Larry Page)相继出庭作证之后(点此查看报道),Google方面证人——工程师Timothy Lindholm于4月19日在庭上作证,称自己并未在内部邮件中催促管理层申请Java的许可证,以驳斥甲骨文方面所提出的有关证据。
内部邮件成对手把柄,发信者曾为Sun员工
这封由Lindholm在2010年发给Android首席设计师Andy Rubin的内部邮件,涉及Google对Java替代方案的调查,是甲骨文在本案中所出示的关键证据之一。
Lindholm在邮件中提到,他们已经调查了可能的替代方案,但它们全都很糟糕,结论是需要协商取得Java的许可证,但条款应符合Google的需求。
Java语言最初由Sun公司研发,Lindholm也曾是Sun的雇员,2005年才到Google工作;甲骨文于2010年收购Sun公司,同年8月便向Google发难,称Android系统侵犯Java版权。Lindholm的前述邮件正好是在甲骨文起诉不久之前发出的,但出于种种机缘巧合,却成了甲骨文的呈堂证供。
Google证人欲澄清“许可证”涵义,称所用Java为开源可免费
Google在诉讼中依然坚称以往的一贯立场,称Android使用的是Java的”开源“部分,甲骨文对于这部分软件不能宣告版权,因为这些代码是对大众免费公开的。
Lindholm在庭上承认邮件是他所发,但称信中的“许可证”并非是指向Sun申请,并提到甲骨文所宣告版权的软件其实可供他人免费使用。
甲骨文最初的索赔高达61亿美元,但Google成功将涉嫌侵权的专利由七项砍到两项,甲骨文现在的索赔是10亿美元;不过业界认为,埃里森此举不仅仅是为钱,其更大的目标很可能是想改变Android的发展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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