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佑网Staff Legal Analyst 报道
台北唯冠于2012年2月27日宣布,他们已经修正了此前在加州圣塔克拉拉初审法院(California Superior Court in Santa Clara)对苹果提起的指控(点此查看报道),新的诉状认为苹果在获得iPad商标时存在多种欺诈和不公平竞争行为,主张商标转让协议无效并要求多项救济。
唯冠主张协议无效 牵涉到七个国家和地区的iPad商标权
据修订后的诉状,唯冠指控苹果在购买iPad商标时存在故意虚假陈述、隐瞒欺诈、欺诈性诱导和不公平竞争行为。
“证据表明,台北唯冠和苹果代理商在2009年12月23日签订的协议是因为后者故意隐瞒重要事实而促成的,所以,2009年签订的协议是无效的,”唯冠在诉状中称,“一旦协议因为欺诈被判无效,那么iPad商标在欧盟、韩国、墨西哥、新加坡、印度尼西亚、泰国以及越南的使用权将重新归属唯冠。”
诉状揭示iPad商标转让细节 苹果暗藏心机
诉状指出,苹果急于在2010年1月27日iPad平板电脑正式发布之前获得对应的iPad商标,为此采取了事先预谋欺诈的策略向唯冠购买商标,因为苹果从之前的谈判中知道,唯冠反对苹果使用类似的商标。
“为了进一步实现这个骗局,苹果借助名为Farncombe International的中介和公司常务董事格雷厄姆·罗宾逊(Graham Robinson),编造了一个精心制造但虚假的借口来完成唯冠iPad商标的购买。”唯冠称,“苹果还创建了一家为IP Application Development Limited(简称IPAD)的特殊目的公司,隐瞒了IPAD实为苹果代理公司的事实。格雷厄姆·罗宾逊在与唯冠谈判中还取了个假名乔纳森·哈格里夫斯(Jonathan Hargreaves),以掩盖苹果参与谈判的事实。”
罗宾逊被指控明目张胆地欺骗唯冠,使其误信了IPAD公司的业务和使用该商标的计划。罗宾逊在被问到IPAD公司为什么希望获得iPad商标时,他回答称,这是因为iPad“是IP Application Development公司名称的缩写”。
此外,罗宾逊还被指控回避唯冠对IPAD业务属性的质疑,他谎称后者是一家“新创建的公司”。“我相信你们能够理解,由于公司还没有做出任何公开声明,所以我们还没准备好公开公司的业务信息,”罗宾逊曾表示,“就像我在最后的陈词中提到的,我可以保证,IPAD公司不会与唯冠形成竞争。”
iPad商标之争全球化 唯冠请求救济
唯冠发言人卡尔肯尼(Cal Kenney)表示:“虽然一些科技公司也会设立特殊用途公司以获得商标,但在此案中,苹果代理人的独特作用就是有意欺骗,诱使唯冠将商标出售给IPAD。唯冠曾很关注购买者的意图,并积极了解对方对IPAD商标兴趣的真实情况,但即使这样进行认真的调查依然无效,因为对手是故意欺诈。”
唯冠要求苹果赔偿损失,并追缴苹果通过不正当竞争行为获得的利润,以及要求法庭下达禁令,阻止苹果继续使用通过欺诈手段获得的iPad商标。
唯冠在加州的起诉与中国内地的iPad商标之争(点击这里和这里查看报道)是两起显著不同的诉讼,后者的原告是唯冠在深圳的子公司,争议焦点在于苹果是否取得了中国大陆地区的iPad商标权。唯冠在加州的诉讼则旨在主张苹果通过欺诈手段购买iPad商标权,商标转让协议无效,这一诉讼牵涉到了多个其他国家的iPad商标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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