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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商抢注“Linsanity”商标,称愿意出售给林书豪 (Jeremy Lin) 本人

最新法律案例及资讯 » 2012年2月20日

法佑网 Staff Legal Analyst 报道

2012年2月15日纽约时报消息,随着林书豪的势不可挡,他所带来的“Linsanity”(林来疯)潮流甚至也“席卷”到了美国商标局(USPTO)。截至林书豪本人向该局提出商标保护(点此查看报道)之时,已有两人抢先一步,提交了Linsanity的商标申请。至于在这场商标角逐中谁会胜出,依然是个未知数。

现年25岁的阿罕布拉市居民张彦锦(音,Yenchin Chang)是第一个Linsanity的抢注者,在2012 年2月7日向商标局提交申请材料,他申请的商标适用范围为商品及服务行业,包括T恤和帽子。他坦言自己与林书豪本人并无任何瓜葛,但希望“分享林成功的喜悦”,称“为林书豪感到十分自豪”。

张为台裔华人,在美从事进出口贸易。他承认自己的商标申请看上去像是恶意抢注,不过现在只想“找点乐子”,并称如果成功申请到商标,也愿意将其卖给林书豪。

另一名抢注者为洛斯拉图斯居民Andrew W. Slayton,在2012年2月9日提出商标申请,据说他曾是林书豪的高中体育老师,早在2010年便注册了Linsanity.com 和thejeremylinshow.com两个域名,并在这些网站上销售与林书豪有关的商品;Slayton称,林并不知道上述网站的存在。

这两则商标申请同林本人提出的申请一样,在通过审查员核准之后,需经过30天的公示期,届时任何持异议者均可提出反对意见。

目前尚不明确NBA的律师是否会出面协助林书豪;通常情况下,这些律师会处理涉及联盟和球队的商标官司,但对于单个球员的商标权保护一般不会过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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