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佑网 staff legal reporter 报道
受雇于同一家公司的兄弟二人因投诉公司种族歧视言论而遭遇解雇,两人遂对雇主提起控诉要求赔偿。2011年8月3日,经新泽西哈德逊县高等法院(Hudson County Superior Court, NJ)法官Esther Suarez对本案进行审理,被解雇的兄弟二人获得了266.5万美元赔偿。
46岁的原告Ramon Cuevas(下简称Ramon)同弟弟、45岁的Jeffrey Cuevas(下简称Jeffrey)受雇于同一家公司——Wentworth Property Management Corp.,这家公司是Wentworth 集团(Wentworth Group)的子公司,Wentworth集团管理多个社区的住宅物业,其中包括哈德逊县的高档大楼。Ramon任公司地区副主席,Jeffrey则担任投资经理(portfolio manager)。
兄弟二人曾向管理层投诉,指控他们的直接上司Arthru L. Bartikofsky(下简称Bartikofsky)及其他高层管理成员在多个场合发表多方面的反西裔评论(anti-Hispanic comments)。就在Jeffrey向公司内部律师投诉这类评论后不到一周,公司就以业绩不佳为由,将他解雇。三周后,Ramon同样遭到解雇,理由为业绩原因和违反公司道德规范。
兄弟二人联合对Wentworth及Bartikofsky提起诉讼,诉称他们违反了新泽西反歧视法(New Jersey Law Against Discrimination),要求被告方赔偿他们因失去优渥职位而导致的损失,并支付惩罚性赔偿。
庭审中,原告方的律师出示了原告所投诉的反西裔言论的证据,并指出被告以业绩问题为由解雇原告的行为缺乏书面证据支持。
被告方则坚称解雇两名原告的原因均与业绩相关。
最终,陪审团认定被告方赔偿原告258万美元,并裁定被告方支付惩罚性赔偿8.5万美元。Bartikofsky将支付两名原告惩罚性赔偿各2500美元,其余的赔偿则由Wentworth集团买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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