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佑网Staff Legal Reporter 报道
2011年9月29日曼哈顿的最高法院(Manhattan Supreme Court)消息,流行歌手Lady Gaga已对内华达公司Excite Worldwide LLC以及Excite International LLC提起诉讼,称对方将她的艺名同其化妆品及珠宝产品相联系,并借此牟利。
这起诉讼由Lady Gaga(本名Stefani Germanotta)及Ate My Heart Inc.公司共同向曼哈顿的最高法院提出,诉称Excite商标侵权,称这家化妆品公司徒劳无效的注册“Lady Gaga”及“Lady Gaga LG”商标的企图致使原告的商标申请程序中断。
诉状显示,尽管被告方明知在未经原告同意、原告也明确告知被告自己不会同意的情况下向美国专利商标局(U.S. Patent and Trademark Office)申请注册上述商标从表面看即已经是违法的,但却仍旧坚持申请商标,“占据”原告权利,致使专利商标局延迟了对原告类似产品商标申请的批准决定。
Lady Gaga还称,尽管被告继续申请商标的动因并不明确,但被告销售了带有“Lady Gaga”标签的产品,误导了消费者,其行为对原告造成了从某种程度而言无法弥补的损害,仅进行经济赔偿是不够的。
除了寻求三倍损害赔偿外,原告方还要求法庭颁发命令、禁止被告方在产品上使用Lady Gaga标志。
Lady Gaga已在包括服装、手机铃声、网页、聊天室在内的多个领域内注册了自己的艺名,而其他领域的商标申请也正在进行当中,这些领域包括头发、身体及指甲产品,假发,钥匙扣,手机配件,海报,纹身以及花式纽扣(novelty buttons)。
新闻高级会员服务:获得该案独家法庭原件,原被告资料,证词证据,警察检方细节报告,更多内容,请联系我们。美国电话:+1 650-3311852 中国电话:+86-10-629625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