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佑网 Legal Reporter Hellen报道
根据2011年8月18日纽约东区地方法院(U.S. District Court for the Eastern District of New York)解封的法庭案卷,为打击冒牌货,苹果公司(Apple Inc)迅速采取了秘密行动,将纽约皇后区中国城两家销售带有苹果标志的假冒产品商店告上法庭。
案卷启封 苹果控诉现端倪
2011年7月25日,苹果公司在布鲁克林的纽约东区地方法院对皇后区法拉盛的Apple Story以及Fun Zone Inc.提起了商标侵权之诉,这两家商店的所有人为纽约居民蒋波(Janie Po Chiang,音译),她和Fun Zone Inc.的经理郭吉米(Jimmy Kwok,音译)均被列为了共同被告。
7月27日,苹果执行了数个单方没收令,没收了Apple Story和Fun Zone Inc.店中所有带有苹果商标的产品。法庭案卷显示,苹果还要求被告蒋波更改Apple Story名称,避免消费者误将Apple Story里的冒牌货当成正牌苹果产品。地区法院法官松本清隆(Kiyo Matsumoto)已经批准苹果提出的临时禁令,禁止两家商店继续销售假冒产品,但并没有裁定Apple Store是否必须更改名称。
根据美国伪造商标有关法律规定,为防止被诉的假冒产品经销商在没收令发布前采取应对措施,公司可先提起保密的商标侵权之诉。这一案卷此前一直出于保密状态,8月18日,在路透社要求下,松本法官才下令启封了本案案卷。
仿冒工艺高强 冒牌货近乎完美复制
根据苹果提交的法庭文件,苹果在数周之内多次派人前往法拉盛的Apple Story及Fun Zone,购买了假冒的iPod,iPhone和iPad各一台以及供iPhone使用的立体声耳机。
补充控诉指出,苹果买回的所有产品均带有苹果商标,并附有同真货相同的“加州苹果公司设计,中国组装”(Designed by Apple in California. Assembled in China)字样。包装内的苹果耳机更堪称“近乎完美的复制品”。
苹果在补充控诉中指出,苹果历时多年,耗费了大量人力、物力才建立了有良好信誉的商标,被告却借此获利。
案件双方有意和解 苹果打假决意不灭
法庭案卷显示,本案双方有意达成和解,但案件走向如何尚无定论。除达成停止销售假冒产品协议以外,苹果还要求经销商提供购买假冒苹果产品客户以及假冒产品供货商名单,以期彻底销毁假冒产品,除此以外,苹果还向被告方寻求三倍赔偿。
尽管双方有和解意图,但苹果打假的决意并不因此消灭——苹果对于盗用其知名商标的假冒产品抱有坚定的打击意图、决意讨伐任何仿冒产品。尚未启封的部分法庭案卷包含了大量制造、销售、分销仿冒苹果产品的个人及企业,他们的具体名称尚不得而知,但这一名单将可能包括盗版产品链之上的企业。这起诉讼还将矛头对准了中国不断增多的假冒苹果产品以及假冒苹果商店。
法庭已经准许了苹果要求被告提供企业电子邮箱账户的请求,这可能带来其他潜在被告的线索,本案随后或将添加新的被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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