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亚利桑那州最高法院判决:公共档案的数据解析应该公开

最新法律案例及资讯 » 2009年11月9日

美国法佑网综合报道:在一警官诉其上级恶意修改其工作记录的案件中,亚利桑那州的公众迎来州最高法院令人惊喜的判决——按州法,数据解析(metadata)应该公开。

所谓数据解析,就是数据的数据,是记录着一份文件是何时创建,又在何时被访问或修改的数字化信息。Phoenix市警官David Lake所希望的就是将有关他工作的数据调出来,以证明上级在他的工作文件中做过手脚。

不过市政府拒绝了他的要求,理由就是数据解析是不能公开的,不然会给公职人员带来额外负担。两个下级法院支持了政府的说法,并指出“档案”和“公共档案”是不同的。

案件上诉到最高法院后出现转折。法官W. Scott Bales认为:“如果公共部门持有公共档案的电子版本,那么此电子版本及任何嵌入的数据解析,都属公共档案法所规定的可公开内容。如果公职人员使用电脑进行备案工作,那么由此形成的数据解析也属于档案的一部分。”至于提供数据解析会给公职人员加重负担这个问题,可以改变以往提供打印文件的做法,只向申请者发送电子版。

亚利桑那州最高法院的判决得到了多方的肯定,并将影响到其他州法院的决定——华盛顿州最高法院就将开始审判一起类似的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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