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法佑网综合报道
在法庭上称自己违反一项法律的原因是为了遵守另一项法律显然不是赢得官司的好借口,然而这却恰恰发生在了美国第11巡回上诉法院的案件中。
Niagara Credit Solutions是一家解决债务问题的公司,俗称追债公司。该公司于2007年7月至10月间给拖欠Consumer Shopping Network(消费者购物网)不到1000美元债务的Brenda Edwards女士留了十多条电话录音信息,这些信息中并未明确指出是谁打的电话以及打电话的目的是什么,而是要求Edwards女士给一个800号码回电话,称有重要事情通知她。根据《公平债务催收实践法案》(Fair Debt Collection Practices Act)的规定,讨债者打电话时必须表明自己的身份并告知债务人打电话的目的。Niagara Credit Solutions公司辩称自己违反该法令的原因是为了遵守另一条法令的规定——即不得向债务人以外的第三方(例如能听到留言的室友)透漏欠债信息。
Edwards女士于2007年就此事向区法院提起诉讼,称讨债公司违反了《公平债务催收实践法案》并要求得到1000美元法定损害赔偿以及对律师费和其他花销的赔偿。区法院对该案进行简易判决,并判处给予Edwards女士所要求的赔偿。Niagara Credit Solutions公司将案件上诉至第11巡回上诉法院,称公司打电话未表明身份是源于善意的错误。
但法官Edward E. Carnes在判决中认为该公司蓄意违反了《公平债务催收实践法案》并且该行为也不是源于善意的错误,因为该公司承认其为了遵守“对第三方保密”的法令刻意隐藏公司信息。该公司的行为也不满足“源于善意的错误”的条件,因为这种错误只能是“真正的”而不是“精心设计的”错误。
法官小组于9月25日听取双方辩论,于上周三给出判决意见,裁定维持区法院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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